今天上午,记者从市经贸委获悉,我市“家电下乡”负责人培训工作已经完成,各销售网点开始申请备案,从本月中旬开始,我市渔农民就可购买到物美价廉的“家电下乡”产品,并可享受到国家给予的补贴。
六种家电有补贴
目前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空调、热水器等六类,这些商品销售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洗衣机2000元、手机1000元、空调2500元、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
凭相关证件购买
“家电下乡”政策的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市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根据规定,渔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每户对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后,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家电销售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和“家电下乡”的标识卡,到当地乡镇去申请,经审核通过后,13%的补贴资金将直接打进农户储蓄账户,渔农民可到开户银行取钱。
根据了解,“家电下乡”是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为了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新农村建设而提出的一项惠农政策。此次“家电下乡”活动,我省自2009年2月1日开始,到2013年1月底结束,为期4年。补贴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销售有指定网点
为了便于渔农民识别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商务部、财政部专门统一制定了 “家电下乡”销售门店标识,上面有专用图标和“家电下乡指定店”字样。这次“家电下乡”所销售的家电产品必须由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销售,未在经贸部门备案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产品不享受补贴。
届时有关部门将通过多种途径向市民公布销售网点。目前,我市已在各县(区)级经贸部门正抓紧与中标企业进行衔接联系,落实我市家电下乡产品和销售网点情况。争取在3月中旬启动“家电下乡”销售工作。
据了解,目前我市渔农村居民电路大都已经改造完成,能负荷得起普通电器用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