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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自带酒水、使用消毒餐具和小毛巾要收费……
浙江省消保委叫板餐饮业“霸王条款”

  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高额开瓶费、使用小毛巾要收费等餐饮行业的种种“霸王条款”,省消保委、省工商局昨天提出五条建议,敦促餐饮企业主动停止这些不正当行为。

  酒水价格高得离谱

  省消保委、省工商局最近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了餐饮服务业专项消费评价活动,并召开了专题的论证会。调查结果显示,有93%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价格畸高,消费者代表沈先生反映,餐饮业的酒水和饮料价格平均要比市场价高出一倍,有的甚至两倍以上,同时谢绝自带酒水。

  然而,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专家分析认为,餐饮企业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的酒水利润,有悖于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本商业道德。

  提供消毒餐具、毛巾等配套服务是应该的

  餐饮企业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是餐饮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餐饮企业通过什么方式对餐具进行消毒,到哪里消毒,是餐饮企业自身的选择,餐饮企业必须保证向消费者提供的餐具、餐巾等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专家认为,现在不少餐饮企业收取“消毒餐具费、餐巾费”等配套服务费有重复收费之嫌。餐饮企业提供包括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务费用是经营成本的一部分,消费者支付的餐费当然已包括这部分费用,而餐饮企业将这些长期以来向消费者提供的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转嫁法定义务,违背了餐饮业的诚信原则。

  省消保委提出五条特别建议

  论证会结束后,省消保委提了五条建议。

  包括,建议餐饮企业设置科学、公平、合理的餐饮服务价格定价机制,废除不合理的潜规则;主动废除谢绝、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高额开瓶费的规定;停止收取消毒餐具、毛巾等配套服务费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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