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26号”“浙嵊渔05718”“浙洞渔1206”……昨天,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布了2008年度渔船海难救助先进单位的获奖名单——获得一、二、三等和鼓励奖的渔船,将分别获得6万、4万、2万和5000元的奖励。
3年以来,浙江每年都安排100万元左右的资金用于鼓励渔船互救,这一数字今年还将适度增加。
事实上,实施3年的渔船互救奖励制度,已经对浙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浙江省去年共救助了276起渔船海难,其中231起是渔船互救的;而救回的1060个遇险渔民,有1000人是渔民救起的,挽回了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赵利民说,浙江省共有3万多艘海洋捕捞渔船,20多万渔民,是全国海洋捕捞量最大的一个省份,“光靠渔业主管部门的力量是管不住、管不好的”,在海上捕捞时一旦出问题,附近的渔船赶去帮忙是最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