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6日讯
停在超市车库的车子不见了,车主事后才发现是窃贼把车拖到4S店开锁了。发生这样的事情,谁该对车主的损失负责?
昨天,拱墅区法院对一起特殊的纠纷作出一审判决,4S店被判全额赔偿车主实际损失。
蒙迪欧停在车库离奇失踪
张先生是杭州人,2007年10月他向朋友李先生借了辆蒙迪欧轿车。平时,张先生把车子停在萧山北干街道一家超市的地下车库内,一直相安无事。
当年12月26日,张先生到地下车库取车时。眼前的场景让他惊呆了,车子竟然不见了。
询问停车场工作人员时,张先生被告知车子几天前被人拖走了。觉得事情蹊跷的他立即打电话报警。
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车子是在12月3日被人用拖车拖到附近浙江万国汽车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4S店。
4S店为偷车贼拖车换锁芯
车子最后出现在4S店,对方肯定脱不了干系。在车辆一直没有下落之后,张先生多次找到4S店,要求对方赔偿,但都没有结果。
无奈之下,张先生和朋友一起将4S店告上法庭。他们认为,4S店擅自将他们停放在车库的车辆拖走,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所有权,要求法院判令4S店赔偿车辆损失费18万元。
在法庭上,4S店有关负责人才说出实情,是偷车贼让他们把车拖到4S店开锁的。4S店认为,涉案车辆是从超市地下车库拖出的。超市工作人员没有核查对方的有效证件,任由车辆被拖走,没有尽到管理义务。
4S店被判赔偿车主8万元
拱墅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失窃车辆被4S店拖到店内后,在没有联系车主或实际使用人的情况下,就轻信窃贼的话,更换了全车锁芯。并且完全未对窃贼身份进行核实,就将车子交给他开走,导致车辆丢失。4S店具有明显的过错。
考虑到该车系李先生于2004年购买,已行驶7.5万公里,故4S店对该车的赔偿金额应相当于类似车辆目前的市场价格。
法院最后酌情判令4S店赔偿车主实际损失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