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禾城餐饮店大都明示禁止或谢绝自带酒水,其实这种“行规”已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昨天,市消协正式发布的《嘉兴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惯例调查报告》显示,98%的消费者认为这种“行规”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权。
近日,市消协已向餐饮单位发出特别建议函:要主动废除谢绝、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高额开瓶费的规定。目前,市区已有金来雅酒店等20余家餐饮单位响应,市消协将在“3·15”期间统一发布“不设最低消费、允许自带酒水”的餐饮店名单,禁带“酒水令”破冰在即。
“开瓶费”惹怒消费者
前不久,刘先生请几名朋友到中山路某大酒店吃饭,并带去了两箱红酒。“起初酒店不答应带进去,后来虽然答应可以自带酒水,但要收取相应的费用。”刘先生称,席间一共喝了11瓶红酒,在结账时,酒店要求付开瓶费1500元。
面对高额开瓶费,刘先生大为恼火,但酒店称收取“开瓶费”是“行规”。而在索要消费清单时,刘先生又被告知不能标明“开瓶费”。于是,刘先生投诉到消协部门,酒店自知理亏只收取了少量服务费。
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区几家酒店发现,大都禁止和谢绝自带酒水,即便允许自带酒水,也要收取“开瓶费”。
反对者近百分百
上周,市消协专门组织了一次对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惯例调查活动。调查显示,98%的消费者反对餐饮业谢绝、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
在340份问卷中列出的5个认为存在限制消费不公平行业惯例选项中,选择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的占九成多。认为破除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惯例最有效方式是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占一半,认为“企业自律”的为17.3%。可以看出,消费者对“企业自律”信心明显不足。
而在对餐饮业提供酒水、饮料价格情况调查中,半数以上的消费者认为品种过于单一,八成以上认为价格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