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我市农民购买彩电、洗衣机、手机等一些基本家电可享受财政补贴了。记者昨天从市经贸委获悉,我市的“家电下乡”活动近日启动,本月10日前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集中受理时间,从本月中旬开始,网点将开卖家电下乡产品。
“家电下乡”是一项为期4年的惠农政策,于2013年1月31日结束。在此期间,农民只要在经贸部门备案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就能享受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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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享受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空调、热水器等六类,其销售最高限价分别是彩电2000元、冰箱2500元、洗衣机2000元、手机1000元、空调2500元、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具体产品型号由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在最高限价以下的价格购买的家电,均可享受补贴。
能够购买下乡家电产品的人员须具有本市农业户口(凭身份证和户口簿确认),每户农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1台(件)。我市农户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网点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提供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将卡上的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之后,购买人可携带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购物发票、户口簿、储蓄存折(账号),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经乡镇和县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补贴资金将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户储蓄存折账户上。
目前,我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受理工作正在进行中,中标企业及网点须向所在地县(市、区)经贸部门备案,方可销售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申请备案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与中标销售企业签订直营、加盟或授权协议;二、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四、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五、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据悉,我省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第一批有21家,分别为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销售公司等。
另外,为了便于识别,“家电下乡”的销售网点具有统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销售网点将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
记者 林娜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