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四季度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物价补贴现在可以领了。城市低保对象每人4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30元,其他生活困难对象按照城乡低保对象的50%发放。而且,今年起,他们每季度都可以领取基本生活物价补贴了。”这是记者从市民政局社救处了解到的最新消息。
初步估算此次补贴全市有1.3万余名困难群众受惠,共发放补贴资金41.5万元。所有发放工作将于3月15日前全部完成。
据民政部门有关人员介绍,今年起,困难群众每季度都可领取政府发放的基本生活物价补贴,但发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季30元,其他生活困难对象按不低于城乡低保对象的50%发放。我市困难群众一次性基本生活物价贴从2007年8月开始发放,至今已发放了6次,共计金额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