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经贸委获悉,经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21家家电销售企业中标,成为承担我市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与此同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于3月5日启动,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经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后,将成为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
为做好家电下乡的推广工作,我市成立了“嘉兴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参与。
浙江省属于全国第三批推广家电下乡的省。从今年2月1日开始到2013年1月底,嘉兴农民在我市经过备案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享受政府13%的资金直补。每户农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数量暂定为1台(部)。目前浙江省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有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空调、热水器。
21家家电销售中标企业包括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销售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华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杭州华日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浪木电器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等。
市经贸委市场处人士介绍,要成为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与中标销售企业签订直营、加盟或授权协议;二是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四是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五是必须配备计算机及其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
网点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商务主管部门受理辖区内销售网点备案。嘉兴市各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销售网点资料由中标企业嘉兴地区业务负责人收集并申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