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专电(记者龚哲明 邓少华)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副主席范谊领衔提出关于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法》的议案,要求以立法作为保障,遏制房地产价格虚高,改变老百姓“望房兴叹”的局面,确保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范谊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住宅商品化的有限性和投资空间的有限性。没有明确的政策限制,房地产价格很容易被快速拉高,形成投资追涨和经济泡沫。住宅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它不能够像普通商品那样完全市场化,必须实行分类发展、分类管理的政策。应该提供保障的基本住房,政府要坚决担负起保障的责任;应该市场化的投资性住房,要实行充分市场化的住宅政策。另外,现行房地产政策没有很好地区分和尊重住宅的双重性质,在政策上往往混淆两者的区别。其结果是,一方面让低收入家庭望“房”兴叹,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又造就了一大批“房奴”。
范谊等代表在议案中就住宅法的立法作了建议:充分发挥住房的实际使用功能,尽量减少住房闲置,减少土地和建筑资源的浪费,这是我国住宅立法的一条核心原则。要从法律上明确住宅所具有的生活必需品和投资价值的双重属性,保障全社会的基本住宅要求,强调实现“居者有其屋”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此外,还要限制恶性炒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