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9日讯
海宁市纪委通过建立完善实名举报“无障碍”体系,鼓励、方便和保护群众实名举报。市纪委去年受理的实名举报案件比前年上升26%,成案的举报案件中,60%以上为实名举报,同时结案回访实名举报答复率、受理工作满意率均为100%。
“举报属实率高,可查性强,便于发现腐败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弘扬正气。”海宁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鉴于群众对实名举报有很多顾虑,他们通过建立完善实名举报“无障碍”体系,使群众实名举报更加便捷、安全。
据介绍,海宁市纪委明确要求,只要是实名的举报件,自办案件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举报人见面联系,一般性问题1个月内办结,复杂问题或已转立案查处的,在3个月内办结,并由纪委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市纪委书记对实名举报件全部实行阅批。对重要、复杂的实名举报件,包案领导和主办人必须做到限时调查、限时报结、限时答复。
海宁市纪委规定,对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阅批、优先调查、优先处理。对实名举报件必须做到当天就登记、提出办理意见、呈报领导阅批。
海宁市纪委还设立举报“互动通道”,坚持每月一次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群众可点名领导接访,并规定领导接访的举报件由接访领导包案;搭建“便民通道”,在全市所有村、社区设立纪检信访接待点,由纪委常委每月进行下访联系,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优化“受理通道”,实行网站受理和电子邮箱受理等新型举报方式,对信访举报投诉件实行一窗式受理,并开通短信举报渠道,优化网上举报平台。
保密对实名举报至关重要。海宁市纪委要求办案人员对所有的联系告知都要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专门制订信访举报保密工作制度,明确实名举报件一律作为密件由专人保管。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实名举报件,凡上级纪委批转的一律自办不下转,凡直接向市纪委书记举报的一律自办不下转,凡举报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一律不下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