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12:00—14:00、18:00—次日8:00,考虑到市民休息,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他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减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
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今年要修订,上面就是修订过程中新加的条款。
和旧条例相比,修订版更关注市民生活中的细节。
邻居刚刚学乐器,晚上练琴练鼓,重复几个不准的调子,听得人很不舒服,这种事,不少人都有经历。
要修订的《条例》就有这样一条:
今后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比如在家唱卡拉OK,练习乐器等,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违者可由公安机关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一处罚还适用于汽车报警器——在噪声比较敏感的区域,比如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地,机动车防盗报警器以鸣响方式报警后,使用者应当及时处理,避免长时间鸣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还有种情况,平常遇到的人也不少:早上六七点钟,在家睡得正香,外面广场或空地上放音乐的大喇叭响了,吵醒你没商量。
针对体育锻炼等文体活动引发噪声扰民问题,这次也将新增条款,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如果要用,应经公安机关批准。
《条例》目前进入立法听证程序,市民如有建议意见,可登录www.hangzhoufz.gov.cn留言,合理的意见,将被参考和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