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迫暂时停办的小额担保贷款,近日又重新“开闸”了。昨天,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凡市区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进城创业的征地人员和持证残疾人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都可以向社区事务站提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市民,都能从市商业银行获得财政贴息贷款。
据介绍,2003年市区推出小额担保贷款,政府成立200万元担保基金为市民短期小额贷款作担保,财政还补贴利息。到去年7月,共有15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受益,贷款总额达到350多万元。虽然此举有力地支持了他们再创业,但有60多万元到期贷款迟迟无法收回,除了部分是经营不善无法按时归还外,其中一部分为恶意拖欠,导致这项政策性的贷款难以开展下去。
重新出台的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对象在能提供反担保措施(住房抵押或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在职人员担保)的情况下,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具体来说,就是贷款对象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除了能得到市财政的担保基金担保之外,自己也必须拿出房产作抵押,或是找人担保,从而为担保基金提供反担保。而这也是新旧办法之间的最大区别。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对此的解读是:“借反担保之剑,斩除恶意拖欠。”
据了解,为使利民的好政策延续下去,新办法建立了坏账核销制度,今年先由市财政出资60万元,核销现有的坏账,今后每年核销一次,确保担保基金始终保持200万元。
新办法还提高了部分贷款的额度,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但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贷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但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