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新买的电饭煲连修了五次,却依然生米煮不成熟饭,找商家更换却被告知要自己找厂家更换。经调解,消费者吕先生最终得以更换了一个新的电饭煲。工商部门为此提醒消费者,维修电器时要注意保留维修凭证,产品保修期内屡修屡坏的情况下可要求退换。
今年1月初,吕先生在瓯海区潘桥镇购买了一个电饭煲,价格180元。不料回家后第一次使用时就发现煮不成熟饭。维修后仍然不能煮饭。就这样一直修了五次后,该电饭煲最后连开关按钮都不灵了,吕先生只好要求商家更换一个新的电饭煲。不料商家这时却告诉他只能维修,更换的话得自己去找厂家。
接到该起投诉后,瓯海直属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后认为该电饭煲明显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工商部门表示,市12315投诉中心近期接到不少家电消费投诉,其中不少投诉就是因为缺少维修记录凭证,而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一些消费者在家电产品检修后,忽略索要检测证明或维修记录。然而一旦家电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并维修多次,消费者就常常因为缺乏相关维修凭据,而无法要求更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