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省里终于为金华火腿正了名,还我们金华一个公道。”昨天,倪志集收到了省经贸委发来的《关于撤销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浙江老字号”企业称号的通报》。至此,金华火腿的“浙江老字号”之争尘埃落定。
去年11月上旬,省经贸委公布了首批“浙江老字号”认定名单。在名单中,“金华火腿”序号为57,然而“归属地市”却被列在了杭州名下。龚润龙、倪志集两位热心金华火腿事业的老同志上书省经贸委,要求撤销对“金华火腿”是杭州市“浙江老字号”的认定。本报以《金华火腿怎成杭州老字号?》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
龚润龙是原公私合营金华火腿厂公方代表,倪志集是金华火腿行业协会首任会长,两人作为金华火腿行业的资深人士,看到这份认定名单后非常纳闷和不解。“金华火腿”怎么会跑到杭州去,成了杭州的“浙江老字号”呢?
据了解,申报“金华火腿”为杭州市“浙江老字号”的是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东阳市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企业,也是“金华”牌火腿商标品牌的运作单位。事实上,2006年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就曾经申报“金华火腿”为“中国名牌产品”,结果在公示阶段就因存在异议而被撤销。
令倪志集和龚润龙如鲠在喉的是,认定名单中“金华火腿”老字号的创立时间是1954年。“这等于把金华火腿的历史砍掉了上千年,变得不伦不类”。“金华”牌火腿商标原拥有者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虽然创立于1954年,但“金华”牌火腿商标是1981年注册的,根本不能算作老字号。只有属于460万金华人民的“金华火腿”才是具有上千年历史的真正老字号。
省经贸委在通报中称,根据群众举报,重新对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的“浙江老字号”申报材料进行了仔细、认真复查。经查证,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不符合《“浙江老字号”认定办法》中规定的“浙江老字号”企业必须具备品牌创立50年以上(含50年)这一认定条件。经研究,决定撤销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的“浙江老字号”企业称号。
省经贸委特别强调,2008年7月开展的“浙江老字号”认定是首次认定,在今后每隔一年开展一次的认定工作中,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细致做好审核推荐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