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五一”假期起,金华市区旅行社头上的“金箍”又要收紧不少了。因为新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将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原有条例基础上作了更加细化的规定,相对来说,市民的旅游品质也将更有保障。
17大条规范经营行为
张女士对她的一次海南行记忆深刻。当时与她一起出发的6名游客在到了海口后接连遭遇拼团,最终一个旅行团成了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等多省市“大联盟”,不同人的不同要求导致整个游玩过程矛盾不断,搞得大家怨声载道。
不过从今年5月1日开始,市民再遭遇这样的情况,就可以依据新旅行社条例要求索赔了。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相比之前的旧条例,此次颁布的新条例在旅行社经营行为上作了更加细致的规范,主要针对拼团转包、强制购物、擅改行程等以往投诉纠纷的集中点。
像张女士碰到的这种情况,新条例明确规定:组团社需要将接待服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必须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明确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否则旅行社将被处两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的还将被责令停业整顿1~3个月。
除此之外,新条例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事项。合同订立后,旅行社非因不可抗力不得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否则,将分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以后旅行社擅自变更线路、增加购物点,是明确要罚钱的,这在过去的条例中没有体现”,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陈邦春表示:“不光旅行社要罚,现在连导游、领队都要罚,能对这一问题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
国内社可开展入境业务
“金箍”是收紧了,但与此同时,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有所放宽,简单来说,则无论是原先的“国际社”还是“国内社”,5月1日后将都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旅行社100家,其中市区30多家中除了国旅和省中青旅三清旅游公司有帮忙收客的权限外,暂时还没有能自主经营出境业务的旅行社,而在入境旅游业务上,也只有国旅一家有经营权限。但新条例实施之后,国内旅行社经营入境游业务的限制将取消,除出境旅游业务需要另外取得许可外,市区旅行社既可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也可以接待入境游客了。
“5月之前我们将会组织市区旅行社统一更换经营许可证,之后就可以接待外国游客了。”陈邦春告诉记者:“这一改变有利于旅行社的长远发展,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我市入境旅游人数偏少的现状,增加我市入境旅游收入。”但他同时也认为,入境业务增加对市区旅行社的自身经营能力也是考验,能不能抓住机会还得靠自己。
准入门槛放低也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陈邦春告诉记者,上周该局已经组织市区旅行社学习了新条例内容,在近期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后还将加大宣传力度,并准备在“3·15”期间加大在市民中的宣传。他同时表示,未来将联合多部门加大旅游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