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记者昨从物价部门获悉,继上月82种常用药品最高零售价被调整后,省物价局又公布了新一批银翘解毒颗粒等478种共1361批次百姓常用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新标准将于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各大医院、药房均得执行指定药品政府最高零售价。
由于药品种类和含量不同,最高零售价格差别甚大,最高单价为60多元,最低为0.1元。478种药品多为柴黄片、复方感冒灵颗粒、板蓝根片、保济丸等百姓常用药品。
据省物价局发布的“银翘解毒颗粒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显示,银翘解毒颗粒(颗粒剂)15克袋装单价为0.8元;银翘解毒片(片剂)48片每盒最高零售价7.5元;新清宁片(片剂),0.3g*50片规格每盒10.6元;清热解毒颗粒(颗粒剂)18g装每袋1.8元;板蓝根片(片剂)24片装每盒7.3元;保济丸(水丸)3.7g*20粒规格广州羊城每瓶售价7.9元,其他地产每瓶6.6元;藿香正气水(酊剂),10ml含量每剂0.75元,若是口服液装剂型,10ml瓶售价1.0元;龙胆泻肝胶囊0.25g*60粒规格每盒售价44.0元;牛黄蛇胆川贝胶囊0.5g*36粒规模每盒售价60.5元;蛇胆川贝枇杷膏(煎膏剂)138g装且为广东潘高寿药业生产,售价为每瓶13.0元;六味地黄胶囊0.3g*10粒规格每瓶售价9.6元……消费者想详细了解某类常用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可登录省物价局网站(http://www.zjpi.gov.cn/defaultpage.jsp)查询。
据了解,常用药品最高零售价的制定主要参考了《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并进行成本价格调查及征求了各方意见。
按规定,各大医院、药房销售上述478种药品,均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有关药品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消费者若在购买药品过程中,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以及独家生产品种的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在地区间的差异超过5%时,可向物价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