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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土地经营权入股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规范

   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近日,椒江群兴水稻专业合作社以社员各自承包的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在椒江工商分局申办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0万元增加至50万元。这是我市首家按照《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注册成立的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椒江工商分局企业注册科负责人说,在合作社申办程序上,遵循了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免”的优惠导向,允许出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由社员协商评估作价,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为农民提供了方便。

  省工商局、省农业局日前联合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以家庭承包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均可以依法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这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将从集体内部的流转变为受制度约束的公开流转,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将更加明晰,农民能够通过正规的“企业机制”分享土地的收益。

  市农业局农经站负责人介绍,在《办法》出台前,我市农民已经进行了大胆探索,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有关规定,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组建了天湖土地股份合作社,并经路桥区工商分局注册登记。《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合作社的稳定发展和入股农民合法利益的保护,也是土地流转方式的一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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