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启动公众聚集场所保险试点
浙江在线03月12日讯
近日,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稠北派出所、中国人寿义乌支公司以及义乌天伦皇朝KTV、美人鱼KTV、帝豪KTV等15家娱乐场所,联合举行义乌市公众聚集场所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此举标志着中国人寿义乌支公司在当地警方的积极协助下,正式将一项创新险种———以火灾公众责任险为主要内容的“公众聚集场所意外伤害保险”引入风险最大的娱乐场所行业。
据悉,随着义乌国际商贸名城建设步伐的日益加快,公众聚集场所特别是娱乐行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发生在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事故往往财产损失大、伤亡人员多,事故后的赔偿大多超过事故业主的赔付能力。如何走出火灾事故善后处理由政府“买单”的怪圈,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火灾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中国人寿义乌支公司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反复权衡利弊,决定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吃公众聚集场所保险这第一只螃蟹。
中国人寿义乌支公司副总经理傅启幸说,经过三年多的市场调查坚定了一个信念,即在义乌推广公众聚集场所保险工作不能着眼于经济利益的得失,而要为打造“平安义乌”、构建和谐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公司推出公众聚集场所保险,旨在为场所老板解除后顾之忧。一旦发生火灾,有保险理赔作后盾,就能使公众聚集场所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义乌稠北派出所长楼键敏介绍说,稠北派出所之所以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公众聚集场所保险试点工作,是因为中国人寿义乌支公司2006年在全国首创的“住宿旅馆平安保险”对辖区稳定社会治安起到了很大作用,因住宿引起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案件基本杜绝。楼键敏说,就治安角度而言,公众聚集场所保险比住宿旅馆平安保险意义更大。这是对社会稳定、对公安工作、对保险业自身发展、对场所业主都有莫大益处的“香饽饽”。
为了真正做好公众聚集场所保险业务,中国人寿义乌支公司专门组建了一支服务队伍,确保对场所内火灾、爆炸造成的人身伤亡,挤踏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摔伤、砸伤、撞伤、碰伤、划伤、割伤或因此导致的死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的人身伤亡等进行全面保障理赔。目前,娱乐场所内每个人意外伤害事故赔偿金初定1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可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