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2日讯
记者获悉,今年永康市再增加1000万元奖励资金,进一步扶持外贸企业发展,激励企业拓展境外市场。
据介绍,新增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外贸企业出口和国际标准认证等工作。流通企业收购永康市产品,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生产企业出口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以2008年出口实绩为基数,对基数以内部分和超基数部分按不同比例进行奖励。企业境外开展质量、环境、安全等管理体系和各类产品国际标准认证所支付的认证费,可以享受相应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励。
按照去年的外贸扶持政策,永康外贸企业组织境外参展、出口创牌、境外注册商标、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国外反倾销应诉、境外投资等都有一定数额的奖励和补助,总金额达800万元。今年加大扶持力度后,永康市的奖励总金额达到1800万元。
目前,永康市许多企业已主动到海外开拓新市场,在稳定欧美市场的同时将重点转移到南美洲、非洲等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