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杭城银行业出现二套房贷款松绑的迹象,日前浙江银监局下发紧急通知,明令禁止这种做法。前不久,杭州各家商业银行收到浙江银监局一份标有“特急”两字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对象及范围,变相放松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这份通知中提到,借款人购买第二套(含)以上的住房,可以凭借其资信状况,享受首付30%、利率下浮25%-30%的优惠;若借款人书面承诺原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水平的,还可以享受首付20%、利率下浮30%的优惠。上述做法违反了现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规定。
浙江银监局明确表示,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最多下浮30%的政策,仅适用于购买首套中小型自住住房的借款人,以及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但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借款人。
而对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且不属于改善性住房,以及多套住房的,则要坚持“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的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