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8日讯 记者昨天从湖州市财政局获悉,为确保湖州市猪肉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供应,提高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湖州市今年落实了市区年度猪肉储备计划,确定10家规模养猪场作为活体商品猪承储单位,活体商品猪储备量2.8万头。
自2007年12月起,市区就建立了猪肉储备制度,并出台《湖州市本级猪肉储备暂行管理办法》。今年年初,经各区和农业主管部门推荐,市财政局会同市贸粮局复审,确定精精生猪养殖场等10家规模养猪场作为活体商品猪承储单位,并签订储备合同,顺利落实了年度猪肉储备计划。2009年,湖州市区活体商品猪储备量2.8万头(全市3.8万头),市财政对储备活体商品猪实行每头每年20元的补贴,全年补贴共计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