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浙江在线3月18日讯 了省下几百元保险费,有人竟拖延甚至逃避缴纳交强险。德清的姚某因为没有及时缴纳,发生事故后,不得不自掏腰包赔了十几万元。
姚某是德清县武康镇上柏某村村民,3年前买了一辆中型拖拉机,平时帮熟人拉拉货挣点外快。贪图小利的姚某认为一年要600元的保费“不值得”。然而人算不如天算,2008年2月23日,姚某驾驶拖拉机在104国道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摩托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姚某因“逆向行驶,制动、灯亮不附规定”负主要责任,车辆损失费加上伤者治疗费等,姚某共赔付费用4.5万多元。由于未参加保险,所有费用全部由姚某自己承担。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德清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按照有关规定给姚某强制办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但是姚某并没有吃一堑长一智,今年3月10日,姚某驾驶拖拉机在途经三莫线莫干山风景区清凉亭路段时,撞了行人胡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而这时,姚某驾驶的车辆已脱保十天,十几万元的经济赔偿将全部由姚某自己承担,他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