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是品牌电脑,没想到随电脑附赠的却是盗版软件。日前,冯先生将杭城一家知名电器商行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该电器商行赔付消费者2000元。
2008年12月13日,冯先生来到了杭城一家知名电器商行,准备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在该店营业员的强烈推荐下,冯先生购买了一台三星笔记本电脑,价格为5049元,付款后,商行为冯先生安装了一套操作系统。
一个星期后,笔记本电脑的系统发生故障。冯先生在维修时发现,该商行为他安装的操作系统,既没有微软授权的相关文件,也无法对软件进行激活,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是盗版软件。随后,冯先生特意上微软网站核对系统序列号,才确定安装的系统为盗版。
随后,冯先生将此事投诉至杭州市版权局。市版权局表示,依照相关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产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日前,该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冯先生退还电脑,电器商行补偿他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