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出台,5月1日起实行。今后在城市河道内洗涤、洗澡,在禁止水域游泳、垂钓的,处以50元罚款;在沿河护栏、杆线、树木、绿篱等设施或建(构)筑物上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物品的,处以50元罚款。
同时,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外20米以内实施高堆土、深基坑开挖、打桩、爆破等危及城市河道安全行为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施工保护方案,在开工前7日内将施工保护方案送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