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3日讯
本来,安徽人沈某这个时候应该继续当着自己的业务员,而不是待在拘留所;同样,杭州人马某本来面对的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因为撞人后找人顶包,他不仅自己进了拘留所,还害了员工。
昨天,肇事人马某和顶包人沈某被拘留。杭州拱墅交警通报了这起奥迪“Q7”顶包案。
“Q7”肇事,“司机”证词疑点多多
事情还得从2月16日说起。当晚9点多,杭州拱墅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康桥路联合银行附近,一辆奥迪“Q7”撞了骑电动车的男子,骑车人受伤严重。交警当场控制了安徽人沈某,他自称是“Q7”的驾驶员。
办案民警随即对沈某进行询问。沈某很镇定地说:“我要超前面一辆车,结果这辆电动车横穿过来,就这么撞上去了。”然而民警看了现场的监控却起了疑心:明明“Q7”是追尾撞上电动车的,为什么驾驶员要说电动车是横穿马路?
第二天,又传来不幸的消息:骑车的江山籍男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调取相关资料、走访沿线居民,疑点越来越多。
百万豪车为何放心交给“菜鸟”?
民警又找到“Q7”的车主、一家钢材公司的法人代表马某,今年30岁的马某很配合地接受了民警的调查:“是有这么回事,沈某是我们公司的员工,当天白天我开另一辆车去苏州出差了,Q7是我让沈某开回家的,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
然而,民警却在“Q7”车上找到属于马某的驾驶证和手机。开车出差,怎么会不带驾驶证?民警再对沈某进行调查。他今年34岁,的确是马某的员工,但驾龄只有短短的3个月,这么一辆价值百万的崭新豪车,就放心给他开?
这些问题,马某始终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时,民警又发现:撞人时,沈某根本就不在现场,而是被同单位的吴某叫到现场去的!
他们曾是一对狱友
此后的进展很顺利。2月23日,事故被依法刑事立案;次日,沈某被刑拘;随后,民警又传唤了马某的员工和朋友,进一步证实,马某才是真正的肇事人,沈某是冒名顶替的!迫于压力,3月10日,马某到拱墅交警大队投案。
事情的经过也水落石出。原来,马某担心自己被抓后会影响公司生意,所以通过其他人叫沈某到现场来顶包。
那沈某为什么愿意来顶包?资料显示,马某和沈某的关系并不是老板和员工这么简单。2000年,马某因介绍卖淫,被处以7年有期徒刑。2004年,假释出狱。而2003年,沈某也因抢劫被判入狱。沈某和马某在同一间监狱,当了一年“狱友”。知情人透露,沈某这样做,只是为了所谓的“义气”。
一个无良老板,一个糊涂法盲。最后的结果是两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马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因为有逃逸情节等,量刑很可能加重;沈某涉嫌包庇罪,最高可被判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