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指定乐队不能火化 温州一些县市收编殡葬乐师

2009年04月0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4月06日讯 清明节前,瑞安一支民间殡葬乐队的成员老潘,决定暂时放下乐器。

  因为瑞安市有关部门决定,从4月1日开始,未经民政部门培训、未加入当地殡葬协会的民间从业人员,不得继续此类服务。老潘所在的这支队伍,如今面临“强制收编”。

  事实上,在温州平阳县昆阳镇,早已有了成功收编民间殡葬乐队的先例。

  在政府部门看来,收编这个群体,是在当前有关法律未明确前,进一步规范殡葬改革不得已采取的变通;然而,在这群习惯争抢生意的“游兵”看来,无疑于“利剑倒悬”。

  殡葬业为数不多的“自由市场”,因此面临垄断的终结。

  [事件]

  不找指定殡葬乐队

  不能出殡

  家住昆阳镇的王水根(化名),母亲去世,开始张罗着办丧事。

  王水根打听了一下,在平阳县昆阳镇办丧事,向殡仪馆出具的死亡证明书上,一定要有当地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加盖的“移风易俗章”,出殡前,还需要该办公室出具的“出殡通行证”。而要盖这个章,得先交2000元钱押金。

  另外,出殡时如果要聘请乐队,必须到昆阳镇吹奏协会去请,最多不超过两个吹打班。否则,很可能拿不到“出殡通行证”。

  王水根问了一下价格,吹奏协会的乐队,每人每次要150元。如果他去附近的钱仓、水头等地,请一些乡下乐队,每人100元就可以了。

  明知吃亏,王水根还是接受了这一切:“谁都不想在办丧事时惹麻烦。但这样的规定,确实让人无法理解。”

  王水根说,如果是为了防止“出大殡”(指大办丧事,温州民间有“出大殡”习俗,广为诟病),那只要规定吹打班数量就可以了,为什么连选择哪个吹打班,也要指定?

  另外,在王水根看来,原先吹打班之间有竞争,丧家还能拿到便宜价格。现在等于这个行业被垄断,丧葬成本反而提升。

平阳县昆阳“移风易俗办公室”内的吹打班排班表。

  [调查]

  不交押金签协议,死者不能火化

  王水根所言是否属实,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在平阳县殡仪馆门口,记者刚好看到昆阳镇一支民间芦笙队。

  队员胡长雨告诉记者,他们确实都加入了昆阳镇吹奏协会。

  “我们每次去丧家吹奏,一般是半天,一人150元,抽10元给吹奏协会。”他说。

  平阳县殡仪馆的金扬清主任告诉记者,平阳县下面5大镇,昆阳、鳌江、水头、萧江、钱仓,特别喜欢“出大殡”。“有的人出殡,请乐队甚至50个人一班的,每人给150元,那得花多少钱?没钱的人家怎么办?”

  “所以现在这5个镇的死者要火化,必须有‘移风易俗章’。不然就是运遗体的车开到我这里了,我也要叫他们开回去。”金扬清说着,摆出一个往前推的姿势。

  金扬清告诉记者,这个移风易俗章由“移风易俗办”管理。

  昆阳镇移风易俗办公室主任陈集源告诉记者,要盖章,丧家必须签订一个协议,保证办丧事时,不扰民,同时对乐队和出殡队伍的规模、花圈数量等进行控制。

  协议要求丧家上交2000元押金,如果违反约定,押金就算当事人自愿捐赠给当地慈善机构。

  陈集源说,因为外地乐队没法管理,所以限制本地居民如要出殡必须请本地乐队。镇里为管理方便,专门成立了吹奏协会。

  在陈集源看来,对殡葬乐队的管理,对于改善当地“出大殡”现象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要不你就不要请乐队,要请的话,也是我们的人,沿途吹打都有控制。”陈还说,自从出台这种变通方式,昆阳镇的殡葬改革,一直走在温州市前列,已经连续3年获得先进集体称号。

  “移风易俗办”主任主管殡葬吹奏协会

  陈集源介绍,协会有200多人,主要有吹打乐队和西洋乐队,共11个班次。会员每季度向协会交会费20元。一旦有业务,每人每次再交10元。而这10元算是“捐赠”给协会的。

  记者在一份抬头为《业务活动表》的表格上看到,吹奏协会本年累计收入5.776万元,其中捐赠收入4.989万元,会费收入7870元,支出包括工资4万元,设备购置费1150元,业务活动费5000元,职工福利费6400元,其他费用710元。

  合计起来,收入和支出刚好“平账”。

  陈集源表示,他们每年都要对乐队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日常会务、资料等都需要开支。

  昆阳镇的吹奏协会早在2000年时就已经成立,2007年进行了改组,身为昆阳镇城建监察中队的中队长、移风易俗办公室主任的陈集源,被大家选为会长。

  “前一任会长,也是移风易俗办的前任负责人,一直是这样的。”陈集源说。

  持证上岗是为助推殡葬改革?

  昆阳镇对于殡葬乐队的“收编”,显然取得了一定效果。经验正在蔓延。

  4月1日,瑞安近800名尚未取得“殡葬服务证”、没有加入当地殡葬协会的“乐手”,无疑是“大限”之日。

  “联合执法组等在殡仪馆门前,对没有上岗证和会员证的人,随时可能收走乐器。”老潘说。

  在瑞安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副所长李翔眼中,“持证上岗”是为了让民间从业人员尽快成为政府推行殡葬改革的助手。

  “瑞安的‘出大殡’风气,只能用屡禁不止来形容。很多民间殡葬从业人员,人为助推这样的陋习。国家没有明确法律可以适用,我们只好推出这样的变通,尽量规范。”李翔说。

  “除持证上岗,殡葬协会也发挥很大作用。”李翔说,协会可以自我完善、约束和发展,但他也坦言,目前协会会长等职,还是由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兼任,“现在还没到放开的时候。”

  [说法]

  专家:

  这是在加剧殡葬业垄断

  浙江大学一位长期关注殡葬业的教授告诉记者,无论是昆阳镇还是瑞安市的做法,都在加剧殡葬行业的垄断。

  他说,现在国内殡葬业,政府部门以及一些关联机构,几乎承担了大部分工作,也享受了大部分的利润,“丧葬乐队,几乎成了殡葬业最后一块蛋糕。这块蛋糕现在他们也要享用?要享用也可以,但要通过合法途径。强制成立协会,由政府工作人员担任会长等主要职务,既当裁判又当球员,明显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可依。

  温州市民政局:

  整治丧葬陋习有法律空白

  温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陈光复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温州整治丧葬陋习中,平阳、瑞安这些县市都属做得比较好的。

  “但昆阳镇强制要求丧家必须聘协会乐队,否则遗体不能火化,确实有点过了。我会叫他们处理好的。”

  “他们这个协会,通俗点说,也是个‘土办法’。”陈光复说,国内目前没有对殡葬业进行规范的专门法律。

  他说,“你就说这个殡葬乐队吧,本来该是文化部门来管的。民政部门在整治丧葬陋习时,常常苦于无法可依。”

  但对于瑞安殡葬协会,陈光复说它是有等级的合法民间组织,由民间组织管理局监管。

  [记者手记]

  温州一些乡镇的确存在严重“出大殡”现象,丧家之间盲目攀比,造成大量浪费,还严重扰民,甚至导致交通拥堵,酿成事故。

  当地民政部门整治丧葬陋习前途漫漫,困难不少。但这不能成为职能部门强制“收编”民间殡葬人员的理由。

  政府部门作为行政主体,依法、合理行政是两大原则,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不能为了目的正义性而忽视了过程的合法性。

  有时候,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再退一步说,既然法律还不健全,那这些政府管理的协会中进出几万、甚至几十万的经费,又由谁来监管?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章建森 解亮 编辑: 瞿云微

我来说两句:(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昵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