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8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日前发布了今年海洋捕捞的"禁渔令",加强对沿海重要渔业资源的保护。
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的消息,产卵带鱼保护区范围为北纬28度30分至30度30分、东经125度以西到国务院划定的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东海域,5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止拖网、对网渔船以及其它以捕捞产卵带鱼为主要作业渔船进入该保护区生产。
在杭州湾,6月10日12时至7月25日12时禁止以捕捞海蜇为主要作业的渔船作业。
在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蟹笼、梭子蟹定(流)刺网及其它以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渔船作业。
此外,象山港口及舟山大黄鱼放流海域,从进入放流清场之日起至9月16日12时禁止张网及其它影响放流的渔具作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