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
金融危机下,小老板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剧增。仅鄞州法院统计,前年只受理2件,去年猛增到29件,将近翻了四番,其中小老板是高危人群。
恶意透支被判刑
王某原来在江北的一家针织厂做业务经理。2007年11月,王某离开了针织厂,另起炉灶。他在长丰公交车站附近盘下了一家饭店,为此他花光自己的全部积蓄。
但饭店开业后,还急需一笔周转资金,他想起了自己手中的一张信用卡。
这张卡是一个朋友推荐他办的,目的就是供他不备之需。“因为只要有渠道刷卡套现,从信用卡里拆借资金,比从银行贷款要方便得多。”
于是,王某利用信用卡透支,勉强维持了一段时间。但去年2月,他突然接到通知,饭店要被拆迁,眼看着前期投资将“打水漂”,资金难以为继,王某横下心,又从信用卡里套取了近5万元现金。
此后银行多次给王老板打电话、去函、上门催讨。开始王老板还接电话,后来干脆避而不见。银行只好报警。
王老板说,透支的近5万元钱全被他投进了饭店。因为不知道拖欠银行透支款会有严重后果,他始终没有告知身边的亲友。
前天,法院当庭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5万,同时还要退赔银行的透支款项。
信用卡纠纷案一年翻4番
鄞州法院法官说,从去年开始,关于信用卡的经济纠纷案件就没断过。据统计,前年该院受理此类案件只有2件,去年激增到29件,将近翻了4番,涉案金额高达300多万元。
这类案件中95%是持卡人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不少持卡人还有恶意诈骗的嫌疑,因此,不少案件后来被移交公安机关调查。
小老板成高危人群
“最容易出事情的就是个体小老板。”鄞州法院刑庭一名法官说,个体小老板需要流动资金,通过正常的途径贷款要么利息太高,要么手续难办,都不如信用卡透支来得便捷。但他们的资金抗风险能力差,一旦遭受风险还不出钱来,很容易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
据法院有关人员分析,此类案件增多,可能与受金融危机影响,一些个体经营户业务受到冲击,资金流通不畅有关。
如何认定“恶意透支”?
“面对银行的追讨,不少欠债的小老板习惯性避而不见,以为最多被银行起诉加收高额滞纳金,其实不然。”法官说,法院是否认定“恶意透支”,持卡人有没有还款态度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因为避而不见只会让人理解为持卡人想非法占有,正好符合恶意透支的主观要件,而恶意透支行为便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如果持卡人出现还款困难,应及时向银行说明,并拟出自己的还款计划,按计划还钱。对于这种有意愿而暂时无能力还款的,法院更倾向于通过民事法律调解,而不会以刑法来量刑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