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瓶窑刑侦中队在经过慎密侦查后,成功抓获一个持刀抢劫团伙,涉案3人中的2人被抓获,1人在逃。经审查,破获了3月18日、20日、26日连续发生在杭州市余杭区、上城区的三起持刀抢劫案。在这三起抢劫案中,犯罪分子共抢得3部手机和1000多元现金。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占某、黄某均只有20来岁,而且都拥有一份工作,王某还是一KTV的“少爷”。年少的懵懂和内心的虚荣,促使他们铤而走险,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王某22岁,据其交代,2007年他来杭打工,经表哥介绍在一家小饭馆做服务员,但是每个月只有800元左右的工资,还要做长时间的体力劳动,这让他感觉有点吃不消。工作一年后,王某便自己找了一份KTV“少爷”的工作。做“少爷”虽然同是服务员,却比饭馆里轻松得多,而且工作环境也来得新奇,偶尔的小费收入也是让他渐渐有了去娱乐场所消费的资本。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王某不喜欢上网,他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溜冰场。他的溜冰技术不错,这让他感觉在同龄人中颇有面子。可是耍酷装帅是需要成本的,烫头发、买衣服种种开销,常常让王某力不从心。
2009年2月,王某在溜冰场认识了占某、黄某。三个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志趣相投,一拍即合。3月18日晚,三人乘公交车来到了余杭大观山村附近。下车后,朋友就跟王某说“要过去赚点钱”。当时,王某还没搞清楚状况,心想“这哥们不错,有钱赚也没忘了自己。”他立即跟着朋友走进了一条偏僻的村道。走了大概10多分钟,朋友示意王某在村道边的草丛里蹲下隐蔽起来,当时王某心里隐隐觉得这所谓的“赚钱”不是什么好事,但他却没有退出。19点30分左右,三人看到了一个独自走在村道上的妇女,占某马上冲了出去,王某紧跟在其身后。“把值钱的东西拿出来!”占某突然掏出了一把水果刀,吓得被抢的妇女立马交出了随身的拎包。三人抢到包后立即逃走。这次,他们抢了10元现金和一部价值900左右的手机。
回到杭州后,王某又跟着朋友们吃了夜宵。几天后,占某分给了王某100元现金。王某心想干也干了,就接过钱,放进了口袋,最初的罪恶感也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有了第一次的抢劫经验,这几个年轻人就好像真的找到了赚钱的好方法,先后又于3月20日、26日连续在余杭良渚和上城望江门两起持刀抢劫,总共抢得2部手机和1000多元现金。在利益的驱动下,王某选择忽视法律的制裁和良心的谴责。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让他漠视后果的严重性,错以抢劫为业,糊里糊涂的成了持刀抢劫团伙的成员。2009年4月10日晚,在KTV上班的王某和往常一样,下班后去附近的溜冰场娱乐。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终于约到了心仪已久的女生一起宵夜。当他正乐呵呵地打算回到出租房换身衣服时,被早已在一旁等候的民警抓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