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农民创业可以拿农村住房抵押贷款
2009年04月1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
去年通过村里担保,好不容易贷了5万元钱在自己所在的江北区庄桥街道葛家村开出了一家烟酒店的邵成,开店以来一直为进货资金缺乏、生意做不大而发愁,昨天,邵成的这个心结解开了:以自家的农村住房抵押,他从庄桥信用社领到了一笔10万元的贷款。
与邵成同时领到贷款的,还有其他4位同样手头有创业项目却愁资金的江北区农民。他们获得贷款的抵(质)押物,除了农村住房外,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所获贷款金额低的2万元,高的15万元。
虽然获得贷款的人数不多、贷款额度也不高,但江北区这几位农民在金融机构得到的此种“待遇”,在国内知名“三农”问题专家、省政府咨询委“三农”发展组组长顾益康看来,此举开了全国先河。
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和农村住房——构成宁波农民主要家庭资产的“两权一房”,在现行的法律下一直处于“冷冻”状态,无法在金融机构抵(质)押获得贷款。“江北区农民可以将自己‘两房一权’资产像城市房产一样,到信用社办理抵(质)押贷款,在拓宽农民融资渠道的同时,还将使江北农村的‘静态资产’得到有效激活。”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宁波办事处副主任陈海青称,这对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目前,江北区共有改制而成的股份经济合作社61家,量化到人的资产约12.4亿元,1.8万多户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农村住房建筑面积共计780多万平方米。如果能将这些“静态资产”激活,江北区就可推出上百亿的资产支持农民进行创新创业。
江北区于本月13日出台《关于江北区农村“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工作的试行意见》,创新性地一次性“打包”推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贷款”这三个支农惠民贷款产品,分别在甬江街道的联成村、洪塘街道的旧宅徐村、后张村和裘市村、庄桥街道的葛家村试点。
“两房一权”抵(质)押贷款的探索,“决定了它们肯定有风险,且风险防范制度只能在摸索过程中逐步加以完善。”宁波市区信用联社主任罗建国说。
在这三类贷款的风险控制方面,江北区特别安排财政资金设立了专项风险基金,并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
“不过,从我们信用社这么多年农村贷款的操作实际看,拿贷款去创业的农民,对创业项目的风险都有比较好的控制,诚信度也很高。”罗建国表示。
来源:
宁波网
作者:
程旭辉
编辑:
孔令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