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打工者为讨2200元工钱持刀杀害前老板
2009年04月2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4月20日讯
仅为了2200元钱,冲动小伙讨薪未成顿起杀念,持刀追杀前老板,结果老板死了,他也进了牢房。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对这位冲动的江西小伙李某涉嫌故意杀人提起公诉。
现年26岁的李某系江西省乐平市人,自幼长在农村,父母都是老实憨厚的农民。初中毕业后,李某便只身来到浙江杭州某工地打工,2008年6月底,其又随一做工程的王某来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某中学新校址的建筑工地打工,主要是帮吴某做外墙保温。40岁的吴某是该建筑工地的承包人。因工程进度和质量等问题,双方产生矛盾,吴某认为李某一方工程做得太粗糙,就一直拖着工程款未付,而李某一方则认为吴某赖帐不付工钱。
李某和王某一方与吴某在一段时间内处于僵持状态,工程也曾一度停工,王某因多次讨要工钱未果,2008年11月份的一天,王某跑到了建筑工地某楼房上以跳楼逼吴某付钱。事情惊动了当地派出所,经初步调定,由吴某付给李某2万元。当时,李某不同意,觉得钱少了。后来,因找不到王某(当天晚上王某突然联系不上),李某想想还是同意了原先的协议。但第二天当李某找到吴某要拿2万元钱时,吴某又不同意了,因为协议上王某列出的李某的工程款是17800元。因一时找不到王某,又等着用钱,李某无奈只得先签字并从吴某处拿了17800元。但事后想想,李某还是很不甘心,总想着哪天要从吴某处拿回剩余的2200元。
转眼,到了2009年的1月份,李某打电话向吴某讨要剩余的2200钱,吴某答复说他们的帐已经结清,而且已经多算了,他不可能再拿2200元钱给李某。李某想想还是找王某吧,但王某的电话却停机了。找不到王某,2009年1月13日,李某到丽水又打电话给吴某,说要重新算帐,但吴某一直说有事情,没空。李某很气愤,遂到超市买了一把三十公分长的水果刀,准备再次讨钱时吓唬吴某。临近2009年春节前一周,李某打听到吴某要到某中学工程项目部和别人算帐,遂立即前去找吴某,问吴某他的钱怎么算,吴某则说没得算。就这样,李某从吴某的办公室一直追问至吴某的车旁,见吴某还是不给钱,想着吴某若是上车走了,他就很难再找到吴某了,遂从口袋内掏出买来的那把水果刀,架在吴某脖子上,威胁吴某给钱。吴某挣扎着,刀子割破了吴的嘴巴。李某想着这些天吴某的态度,怒气聚然升起,而且现在既然已经将他嘴巴割伤了,干脆就把他杀死,自己也死掉算了。此刻,李某心生杀念,用刀捅向吴某的上半身。吴某奋力逃命。然而,丧失理智的李某仍疯狂地追杀吴某,似有一种同归于尽的“壮烈”,他多次用刀捅向吴某的身体,直至吴某心脏、肝脏等多个脏器被刺中而当场死亡。
杀死吴某后,李某没有逃跑。他把刀扔到附近的花坛里,然后打电话给家人,告知家人他把人杀了,随后即挂断电话。接着,他把手机和钱包内的200元钱交给同来的朋友,让朋友帮他交房租。最后,他木然地站在那里,等候警方的到来。
“我对自己的行为不感到后悔,杀人偿命,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就是觉得对不起父母。”当检察官提审李某并问及其对自己行为有何认识时,李的回答让人有种痛心的愤怒。而被害人吴某在处理问题时的回避态度,一定程度上也激化了矛盾的升级,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其实,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生死仇结,也没有永远过不去的坎。多一些沟通和交流,多一份理解和关爱,生活也就会多一份美好和快乐!请每一个社会人珍视生命,珍惜生活!(完)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古其铮 莲检
编辑:
孔令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