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
今天上午,南湖区人民法字开庭审理了丁文(应采儿的真名)起诉上海欧莎丽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莎丽”)侵犯她的肖像权一案(由于案件的证据是在嘉兴的某台电脑上固定的,所以这个官司可以在嘉兴打)。
2008年11月,应采儿发现欧莎丽在未经其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在公司网页(http://www.osali.com.cn/)上使用其肖像,用以企业及商品宣传,侵犯了应采儿的肖像权,损害了她的利益。应采儿提出的诉讼请求是:欧莎丽公开登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10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