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18日讯(记者 王黎婧) “有多少米下多少饭”——这是浙江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退款原则。
《退房协议书》虽然签署了,但开发商应当支付的房款却迟迟没有兑现:开发商多次在黄女士催促40万退房款时,以各种借口推托。经过多次交涉,开发商支付了10万元退房款,这也是大半年黄女士从签署退房协议后,得到的唯一一笔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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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忽悠下买了房
2008年7月,舟山的黄女士看到了一则“桐乡香港城”的售楼广告,广告称:该楼盘西靠杭州,东邻上海,距嘉兴20公里,海宁10公里,距十大旅游名城---- 4A级景区乌镇仅15公里,坐享其每年500万海内外游客的商机,环境优美,价格实惠,包租三年返27%(每年返利9%)。
有些心动的黄女士跟随舟山当地的观光团去了乌镇,经过实地考察后,选中了“桐乡香港城”的一套商铺,预付了40万元。
细心的女儿得知母亲花了那么多钱买了房,立即上网查找该房产商的资料,发现广告中所说的“包租三年返27%”并没有法律保障,于是向开发商提出退房。
但是开发商提出了一个条件——找到其他买家才可退款。08年10月,黄女士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了买家,成功把房子转给了别人。
“按照当时和开发商说好的,把房子转走就可以退还40万元,但是开发商却说话不算数。”不过,这只是谎言的开始,“和开发商的这场战斗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这场异地经济纠纷让50多岁的黄女士心力交瘁。
双方签下的退房协议
承诺书不兑现无限期拖欠房款
从去年10月开始,黄女士便催促开发商退还房款,“电话打过去,总说会还的,但是没有一次是兑现的,一会儿说要领导签字,一会儿说领导在外出差,后来还说我们有多少米就下多少饭,有钱就给没钱给不出。”
电话费花了不少,但是还是没有任何效果。“后来,看到我们的电话就按掉了。”黄女士显得有些气愤。
今年4月,黄女士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主管部门——桐乡市规划建设局,通过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的协调,浙江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付了10万元,并且出具了一张承诺书,内容为2009年4月30号前务必把退房款还给原业主。
“承诺书上还有公司公章,我想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这回应该总算数了吧,反正等了那么久了,也不在乎那么几天了。”可是,时间一晃到了5月中旬,30万元的退房款依旧没有声息。
退房承诺书
根据黄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该公司总经理助理表示,由于形势不好,暂时拿不出那么多钱,目前正在筹款退还,至于具体期限不能明确回复。
记者截稿前,又有一位舟山的苗女士来电反映遇到了和黄女士相同的情况,浙江厚源房地产公司拖欠的10多万元的房款迟迟未还。
针对黄女士的情况,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陈新敏律师建议走司法途径比较妥当,“持续僵持下去,钱还是拿不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