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8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全面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再创体制优势,推动科学发展,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讨论了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积极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增添动力,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敢为人先,坚决转变一切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坚决破除一切影响创业创新的体制弊端,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浙江大发展。
——必须坚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集中民智民力,推进市场取向改革,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推进全民创业和全面创新。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深化改革开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长远目标与近期工作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改革开放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开放措施的协调性。
二、围绕保增长、促转型,深化经济领域改革
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把保增长、扩内需作为当务之急,把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活力作为关键之举,把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升级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推进区域自主创新、民营经济发展、要素市场配置、地方金融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改革,再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体制机制新优势。
(一)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努力占领科技创新制高点。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做大做强企业研发机构。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产学研共建研发机构和战略联盟。继续引进大院名校大企业共建创新载体,集聚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加快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加快面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的集聚和共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在政府采购、示范化项目、重大装备国产化等方面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创新风险投融资机制,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力发展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鼓励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支持更多的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修改制定。加强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完善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大力发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支持高校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改革人才评价方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知识产权入股等激励政策,大力培养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制度,逐步推进企业经理人配置市场化。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完善市场公平准入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和国防科工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技术创新,加快形成多元的产权结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决策机制。大力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推进民营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发展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发展一批现代家庭工业。支持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外资经济融合互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财产权益,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三)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技术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推进用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区别年限制改革试点。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公开转让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围海土地科学开发利用,建立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机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闲置土地退出机制,推行“零增地”技改,推进土地整理与复垦,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建立分类水价和水权交易制度,推进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企业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推进水资源使用权流转。建立反映电力供求和促进节约用电的电价形成机制,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稳步推进燃煤气、燃气等价格改革。
(四)加快推进金融创新。努力打造浙江金融业的特色优势,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金融体系,做到保障有力、创新有为、防范有效。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加大对我省的信贷投放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银行服务水平。支持有发展潜力的地方商业银行做优做强,实现跨区域发展。继续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探索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试点,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对“三农”和小企业金融保障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个性化金融服务水平。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大力发展地方资本市场,健全地方产权交易市场,促进产业资本有序流动。推动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努力扩大地方债券发行规模,积极争取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债,探索资产证券化试点。积极培育地方保险机构,加快发展信托机构、金融租赁公司和各类基金投资组织。积极打造银行业的“浙银品牌”、证券业的“浙江板块”、保险业的“浙江亮点”、地方特色的“浙商金融机构”以及杭州、宁波、温州金融集聚区。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健全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完善金融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
(五)建立健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机制。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建立以规模化家庭农场经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完善和创新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加快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鼓励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开发,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创新多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健全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体系,完善优势支柱产业扶持机制,建立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机制,健全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引导机制,建立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机制,加快建设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和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产业带。完善块状经济生产性服务体系,建立促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的有效机制。深化服务领域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引导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开展制造企业二、三产分离试点,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和专业市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鼓励服务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努力提高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比重和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六)完善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注重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积极培育城市群,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在区域发展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增强中小城市发展实力,深入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加快建设中心村。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快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村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开展农村宅基地置换、流转的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农村住房建设改造。加强城乡公路、电力、供水、邮政、信息、电信、广电等公共设施网络的统筹建设,创新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完善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加快编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按主体功能区进行分类管理的财政、产业、投资、土地、环境、人口政策和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深入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形成区域间分工合理、要素互补、合作共赢的协调发展机制,努力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充分发挥我省山海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着力建设“海上浙江”、“山上浙江”,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完善生态建设保护机制。以规划为先导、制度为保障,加快形成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能耗标准,实行能耗定额管理,重点抓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和生活节能。大力开发利用核能、风能、潮汐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在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和钱塘江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交易试点,在全省省市县三级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二氧化硫交易试点。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盘活森林资源。加大江河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健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污染防治的体制机制。加强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各项工作。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各项环境监管,努力构建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控制的环保工作格局。
三、围绕惠民生、促和谐,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以全面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推进教育、就业、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结构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国民教育体系。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普及从学前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优质教育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流动的体制机制。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增强高校办学特色,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积极引进国外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努力提高国际合作办学水平。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加快培养应用型、技能型、创业型人才。加快教学改革步伐,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试制度改革。完善教育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认真落实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困难家庭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多渠道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完善孤儿、残疾学生助学政策,关注特殊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认真规范教育收费。
(二)完善城乡就业体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扩大就业与促进创业并举,支持自主创业,鼓励自谋职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政府推动、市场调节、城乡统筹、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加强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统筹城镇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形成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制度。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建立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实习培训机制,更新就业观念,支持自主创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企业工作。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鼓励支持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等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完善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和创业指导,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完善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残疾人就业和创业。建立失业调控、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加强劳动执法监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快形成效率与公平兼顾、促进共同富裕的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规范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公平机会,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完善收入分配政策,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挂钩的最低工资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健全同工同酬的工资制度。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健全城乡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四)构建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基本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为重点,以商业保险、慈善事业为补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五费合征”,依法强化扩面征缴力度,制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建立符合省情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立多渠道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完善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保证基金安全。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灾害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加强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工作,加快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儿童福利事业、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加快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运行的管理机制,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定价、使用和医保报销制度,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六)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建立与社会转型相适应的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改革,改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表达诉求、规范自律的作用。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落实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制度的衔接,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四、围绕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化文化领域改革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关键,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一步弘扬浙江精神,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体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产业体系。发挥浙江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利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加快发展影视、出版、发行、文学、动漫、体育等文化产业。积极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促进文化产业提升发展。加强文化市场主体培育,加快国有文化单位改制,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品专业市场和文化产业要素市场,推动出版物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演出联盟和电影院线等现代文化流通产业的发展。积极拓展对外文化交流领域和渠道,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二)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体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化,改建和新建一批重要文化设施,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鼓励创作和提供更多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努力打造一批体现优秀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精神、具有一流水准的文化精品力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大力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向农村、向企业倾斜,重点扶持一批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进一步推进公益性文化活动大众化,深入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鼓励支持广大文体工作者深入基层,帮助指导社区居民和农民自办文体活动,形成一支覆盖城乡的文体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成绩。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长效化,建立对公益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三)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创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机制,加强历史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大文化资源整合力度,实现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行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和受益面。完善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
五、围绕扩大民主、健全法制,深化政治领域改革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推进民主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积极探索和创新基层民主有效实现形式,全面推行民主恳谈、民主听证、民情沟通等做法和经验,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地方法制建设。加强地方立法,完善立法机制,加快形成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比较完备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和完善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立法听证、专家咨询、法规草案登报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立法质量评估机制和法律冲突审查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健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加强法律援助,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设立司法救助基金,让人民群众平等便捷地享受到司法资源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理念和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切实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三)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全面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扩权强县向两头延伸,加强市一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整合公共资源等职能,设区市要积极探索扩权强区改革,扩大中心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行政裁量权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制度。加快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与集中改革,加快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清理。完善投资项目审批联动机制,推广行政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和网上审批制。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快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开展政府部分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的改革试点,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四)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巡视制度和党内询问质询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法律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人民政协按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加强政府层级监督,积极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六、围绕拓展空间、提升竞争力,构筑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
以建立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为重点,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发展大局,着力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构筑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新格局。
(一)积极拓展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经济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加强重点生产和商贸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快建立参与全球化竞争的生产和营销网络。加快对外开放从经济领域向社会文化领域拓展,积极开展金融、旅游、会展、科技、环保、电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对外合作。着力提高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提升产业的国际分工地位,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加强对港澳台经济交流与合作。把“走出去”与“引进来”紧密结合起来,把“立足浙江”与“跳出浙江”有机统一起来,在国际国内区域合作与竞争中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拓展国内市场,提高浙江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人才国际化战略,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和完善统筹内外经济的调控和应对机制,防范国际经济风险,维护区域经济安全。
(二)转变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扩大高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高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比重,实现对外贸易从数量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巩固和发挥一般贸易优势,适度扩大外贸发展基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改善加工贸易发展环境,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上游拓展、向下游延伸。大力发展国际服务贸易,支持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积极扩大进口贸易,努力优化进口结构,重点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增加关键零部件元器件、重要能源资源和原材料进口。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出口信贷,创新出口企业融资担保方式。优化海关、质检、外汇等方面监管和服务,建立健全国际贸易预警和摩擦应对机制。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招商引资方式要从政府为主向“以民引外”、“以商引外”和“以外引外”转变,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创新对外经济合作方式,支持各类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和开展跨国并购,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积极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动轻工、纺织、机械制造等优势行业进行集群式境外投资。大力发展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健全对外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和监管。
(三)扩大长三角和省际交流合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合力推进自主创新、金融创新、扩大内需、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社保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建设统一开放市场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共同打造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和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认真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发展与协作。加强省际经济合作,建立省际资源能源战略合作关系,形成资源开发计划和重大合作事项的对接、交流和协调机制。引导企业到资源富集地区建立能源、原材料开发和初加工基地,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到省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探索建立省外经济合作区。大力开展国内引进工作,引进对产业升级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引进一批物流、金融、科技、信息、中介、会展等机构,引导海外、省外浙江人回乡创业。
(四)完善各类经济功能区建设。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要求,加快各类经济功能区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功能创新、产业创新和环境创新,提升整体发展水平。着力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整合开发区要素资源,推动优质要素和重要资源向开发区集中,优质项目和高端产业向开发区集聚。积极推进港航强省建设,加快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着力建设和完善保税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等各类特殊监管区,加强区港联动,推动从单一功能向多功能、综合型园区发展。推进重点开发区整合提升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请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努力使各类经济功能区成为高质量吸引外资、高端化提升产业结构、高集约规模发展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发挥其在对外开放中的独特作用。
七、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以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载体,先行先试,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示范引领全省改革开放,再创我省体制机制新优势。
(一)加快推进三大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杭州市着力推进创业创新体制、社会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建成创业创新充满活力、民生保障全民共享、政府管理科学高效、体制机制全面接轨浦东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嘉兴、义乌着力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深化规划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利益协调、行政管理等体制改革,率先建设成为体制机制活、统筹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区。温州、台州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制度创新、要素供给、市场准入、和谐创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改革,率先建设成为创业活力更足、创新能力更强、创业环境更优的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二)启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现代产业发展。着力推进要素支撑结构调整,加快节约集约发展。着力推进需求结构调整,加快消费投资出口协调发展。着力推进空间布局结构调整,加快城乡区域统筹发展。通过5—10年努力,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海洋开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城乡协调、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体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之路。各市根据全省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选准改革突破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八、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
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核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为新时期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科学理论素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在县(市、区)积极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坚持和完善基层党组织“两推一选”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积极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增强组织创新活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实施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继续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着力提升党员素质,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深入推进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坚持党要管党、科学治党,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二)营造深化改革开放的良好环境。加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宣传,凝聚改革开放共识,形成改革开放合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改革开放、支持改革开放、参与改革开放的良好氛围。加快营造深化改革开放的制度环境,努力把加快体制创新的重大决策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的地方法规,使改革创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大力营造深化改革开放的人才支撑环境,加快推进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机制,加强创新型、开放型人才储备,有针对性地引进急需人才和紧缺人才,培养造就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为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人才保障。
(三)加强对改革开放的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改革开放的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省改革开放情况报告,研究部署重大改革开放任务,统筹推进全省改革开放工作。省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年度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综合性改革,加强对全省面上改革的指导和协调。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制订专项改革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县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研究重大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大胆探索创新。要进一步完善改革开放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出台重大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综合性重大改革的统筹协调,建立改革创新的激励和宽容机制,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加强人力财力保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抓总、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改革开放工作新格局。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把全省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