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31日讯
温州一正药房近日宣布发放百万元消费券,从本月22日开始,一个月内陆续全部发完。截至5月30日,据不完全统计,一正药房已发放50多万元消费券,25家连锁药房门店已收回消费券22万元,回收率接近50%。同行认为,发放消费券只是商家促销行为,而不少中老年消费者则认为该券买药方面确实是优惠了。
药房:发券同时决不抬药价
5月22日上午,一正药房百万健康消费券发放活动在该药房家景店启动,其下属的25家连锁店也同时展开。据了解,该消费券面值5元,在药店消费满18元,可抵用一张5元面值的消费券;满36元,可抵用2张5元面值消费券,依此类推。
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将陆续发放100万元消费券,规定每个人限领4张,在接下来的每周六会在各门店发放,预计一个月内分4次发完,目前已发放了50多万元的消费券,在使用该券的消费者中,中老年人占了50%,剩下最多的则是家庭主妇,主要消费在日用药品、化妆品以及日用品方面。
该公司负责人称,此次开展发放消费券活动,旨在让利惠民,并承诺,公司下属的25家连锁药房发放消费券的同时决不会提高药价。
市民:没有“门槛”更好
昨日,记者在一正药房新城家景店随机采访了十几位购药市民。大部分市民对该药店消费券表示满意,认为这次消费券真正做到了实惠。
张老伯告诉记者,自己属于慢性病患者,这次购买了近百元的药品,使用了4张消费券,优惠了20元,很实惠。
但有部分市民认为,如果药店没有“门槛”会更好。林老伯告诉记者,如果你买了35元的药,36元就可以便宜10元,犹豫了一下,还是加了一点并不是很需要的药。“还不如直接打折更方便。”林老伯说道。
同行:只是一种促销形式
温州某大型连锁药房负责人说,此次一正药房发放消费券,其实只是一种商家的促销形式。
该负责人称,温州之前就有过药店发放消费券或打折卡等促销形式,如“老百姓”在去年年底就发放60万元左右的消费券,但回收率不是很高。虽然药店发放消费券确实让利了市民,但这种促销方式限定消费“门槛”,如果金额不足就得购买其他药品凑数,这样一来会拉动药店保健品和其他商品的销售,实质上药店让出的“利”不是很大。
部门:不鼓励药房促销行为
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相关负责人日前称,目前,相关法律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如果药店发放消费券,市民购买乙类非处方药或者保健品等则没有相关规定限制。但是市民应合理用药,不鼓励药房促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