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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胡元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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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6月01日讯
93号汽油上涨0.32元/升,97号汽油上涨0.35元/升……昨天晚上10点半,浙江省物价局公布《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今天零时起,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提高40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提高。
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汽、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分别是,90号5.11元/升、93号5.49元/升、97号5.82元/升;0号柴油5.30元/升、-10号柴油5.62元/升。
据了解,自今年3月25日国内汽、柴油价格上调以来,WTI原油期货价格由每桶53.98美元上涨到66.31美元,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由每桶45美元左右上涨至目前的57美元左右。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上调汽、柴油价格,并综合考虑相关因素,适当缩小了价格调整的幅度。
《通知》还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