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6月1日上午8点半
地点:三门县人民法院
公诉对象:叶未元
公诉事由:过失致人死亡
6年前,一个冤魂死在他的猎枪下;
6年后,他化作一个黑影,被同伴误认为是野猪,结果一枪毙命。
同样的罪名,差不多的量刑,只不过,昔日的被告如今成了原告。他叫林日多,是三门县横渡镇人。
昨天的庭审只持续了1个半小时,被告叶未元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过多的异议。而林家人没来旁听,对他们来说,角色的互换,或许更多一份理解。此前,林家人已拿到20多万元的赔偿。
最终,叶未元被判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6年前事出意外
2002年10月的一个晚上,酷爱狩猎的林日多跟吴某等4人,到三门县健跳镇石桥村打野猪。
没多久,他们就打到一只野鹿,用树藤把它捆住。由于野猪很久都没出现,他们便在山脚下休息,这时,被打昏的野鹿突然醒来,拼命挣脱树藤逃跑了。
4人随即赶了上去——林日多握着已上膛的猎枪,跑在最前头。
跑着跑着,林日多的枪背带被旁边的树枝绊住,他一下子失去重心,摔倒在了地上。
不巧的是,枪撞在地上,扳机被触动,一声巨响后,子弹打中了紧随其后的吴某。吴某当场死亡。
林日多自责不已,因此获刑3年,缓刑5年。此后,他上缴了猎枪,再也没摸过猎枪。
虽然没了猎枪,但他还是常跟着同伴去打猎。
6年后悲剧重演
今年4月26日下午,是他人生的最后一次打猎。
当他被同伴发现时,人已经倒在山上,满身是血。经鉴定,他是枪弹致心脏、左肺破裂,引起大出血而死。
和6年前,他误杀吴某一样,他也被同伙误当成了野猪而中枪……
开枪的就是叶未元。事发当天,是林日多打电话给叶未元,约其他人去打猎的。
打猎前,10个人做了分工:林日多等4人没有猎枪,就负责带狗在山上赶野猪;叶未元等持枪的6人分两组,负责守在野猪出没的山路上。
下午2点半,叶未元忽然听到旁边有野猪过来的声音,后面还有狗的叫声。多年打猎经验告诉他,野猪马上就要过来了。
此时,叶未元看到有个黑影在迅速移动,马上扣动了扳机。
枪响后,听到狗还在追,叶未元以为野猪没被打中,便连忙边追边把枪里的子弹壳退出,换了子弹。
追了几百米开外,也没看到野猪的影子,他便回到原先开枪的地方,结果发现了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的林日多。叶未元报警,投案自首。
昨天,还有打猎爱好者来旁听此案,庭审结束后,他们很快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