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近日出台高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治预案,全省各考点在6月2日前成立临时医疗防治站,由卫生部门派驻专业医务、疾控人员,负责考点的流感防治,并对考点考生、工作人员的考前健康状况摸底调查。
如发现考生和工作人员有流感样症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患者要及时就医。6月5日-9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每天要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甲型H1N1流感的情况。
每个考区至少准备1个备用考点,每个考点至少准备2个符合卫生防疫隔离要求的备用考场。
高考期间仍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考生,安排在定点医院隔离病房单独考试,卫生疾控部门负责监考人员的防护工作。
高考期间仍在医学隔离观察的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的考生,由卫生部门安排专车,指定专人护送前往考点,安排在符合卫生防疫隔离要求的备用考场考试,考点应设立专用通道,考场内考生不得超过5人。
浙江省现有输入性确诊病例,无二代病例,每位考生须在每天考试前向考点上交考生健康状况申报表。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的考生,考点要及时登记,并由医疗防治站负责人确认后安排到备用考场考试,考场内考生不得超过5人。
如果发生甲型H1N1流感社区传播,所在县(市、区)各考点工作人员要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在所有考生进考点前测量体温,发现体温≥37.5℃要及时登记,并在医疗防治站负责人确认后,安排到备用考场考试,考场内考生不得超过5人。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去指定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