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记者 叶晖 通讯员 屈扬帆 倪中勇)近日,在三门县人民医院门口,发生了一件让大家瞠目结舌的事情:当众多群众合力帮助一位被偷了钱包的中年男子抓住小偷,准备将小偷扭送派出所时,不料这位中年男子在拿回自己的钱包后,居然堂而皇之地收了小偷200元钱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放走了小偷。这一事件在当地引发热议。
5月23日上午,一个小偷在三门县人民医院门口的大街上,伸手偷走了一位男子的钱包,正好被旁边路过的一位群众看到。失主发现钱包被偷后,大喊了一声“抓小偷”。一些群众听到叫喊声后,立即追了上去,当场就将小偷抓住了。
失主拿回了自己的钱包,让旁人看住小偷,自己仔细检查了钱包,东西没有丢失。“其实当时大家挺关心那名失主的,都问他东西少了没有,他说没少。这时大家都为他高兴,商量着报警,要把小偷扭送到公安局去。”目击者小范告诉记者。
正在这个时候,却发生了一件很“雷人”的事。只见那个小偷一边低声地向失主说好话,哀求他放自己一马,一边从口袋里掏出200元钱,塞到失主手里。而失主却在众目睽睽下,收了小偷递来的200元钱后,说了声“算了”,就松手将小偷放了。小偷见他松手,一阵风似地立马溜之大吉。
失主的举动让在场的人都呆住了。并且失主连一声“谢谢”都没向大伙说一句,就将200元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就离开了。这让在场的群众都非常气愤。
事情很快在当地引发热议。大多数群众认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需要每一个人悉心珍惜与呵护,而这位失主与小偷“私了”的行为,是对见义勇为者的一种亵渎。
“失主收钱放人的举动深深伤害了大伙,让人们感到寒心,特别是那些帮他一起抓小偷的群众。”目击者小范说,放贼归山,最终伤害的可能是整个社会,因为小偷“行贿”成功后,很难说就能改邪归正,也许会更加变本加厉地去偷。
当地警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由于小偷没有送交到派出所,他们不知道小偷是一名初犯还是惯犯,因为初犯和惯犯的处罚和量刑轻重不同,如果是初犯,则以教育改过为主,或不予处罚。对于失主收了小偷的钱而将其私下放走,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强烈谴责。
此事在本报网络互动版“报网零距离”刊出后,很快就引起了网友的关注。网友“我爱网络”说:“这是对社会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受到强烈谴责和批评。”网友“苿莉”说,虽然这种事只是很个别,但失主的行为比小偷更让人感到可恶和愤怒!网友“zxcvbnma”说,失主的这种行为,深深伤害了那些帮助其捉拿小偷的群众的心。
但是,也有个别人认为,现在小偷太多,抓也抓不过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以后多注意防范就行了。网友们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登录本报网络互动版“报网零距离”,继续发表意见,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