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5日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州市3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2006至2008年,在省政府对全省11个市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评中,湖州市名列前茅,2007至2008连续两年名列第一。
近年来,湖州市以农村为重点,开展“三网”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组建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夯实了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基础。通过“三网”建设,有效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全市现有农村“放心店”1072家,行政村覆盖率100%,“连锁便利店”720家,覆盖率71.8%,“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配送主体率95.06%;同时发挥现有“放心店”的示范作用,推进农村其他小食杂店的规范化进程,目前已有30.65%的其他农村食品小商店达到“放心店”建设的基本要求。通过示范建设,在乡镇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模式,全市有64个乡镇(开发区)全部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累计41个乡镇(开发区)通过验收,德清县通过了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长兴、安吉、吴兴通过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验收。通过设立监管机构,在乡镇成立了一支专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此项工作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推广湖州这一经验。
同时,初级农产品种养殖标准化稳步提高,到目前,全市已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森林食品基地245万亩,外加绿色、有机食品的产地,湖州市优质安全农产品产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75%左右,位居全省前列;实施农业标准化面积270万亩,占全市食用农产品面积80%左右;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404只、绿色食品93只、有机食品85只,“三品”产量占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30%以上。历年对基地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和生猪的“瘦肉精”尿检合格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得到规范。全市食品企业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有528家;1681家食品小作坊按“三框一盒”的要求,从目录监管、登记管理、质量安全承诺和移送、取缔等方面落实监管;对上市食品批批检验,全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抽检覆盖率达100%,今年一季度全市加工食品抽检质量合格率达92.3%,居全省前列。食品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餐饮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食品安全法》已于6月1日实施,湖州市将把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上新台阶,将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引向深入,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合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