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8日讯
“聪明反被聪明误”,这句话形容现年49岁的沈家门人施某似乎再确切不过了。他深知外国籍渔船所捕货物入境必须报关纳税,而国内自捕渔船有免税资格,又精通我市远洋渔业公司报关接货的 “套路”,就利用“套路”空子,假冒国内自捕渔船之名,将140吨鱿鱼走私入关。不过,他这招“偷梁换柱”之计非但没有得逞,等待他的却是法律严惩。
变身“老板”
2008年一天,赋闲在家的施某上街闲逛,偶遇一老同事——台湾杰祥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工程师。施某曾在该公司当过轮机长,与这名工程师比较熟悉,两人相见便寒暄起来。
“近来公司效益还好吗?”施某问。
“一般般,现在捕鱼生意不好做啊。”老同事说。此番巧遇,是因为公司有渔船刚好在普陀修理,他顺道上岸来逛逛。
施某一听,便献计道,舟山许多渔船都在北太平洋从事鱿钓作业,效益不错,你们公司何不将正在修理的渔船改造成鱿钓船,出租给舟山人呢?一艘船收个10万元一年的租金应该不成问题。
老同事一听,这主意不错啊,那谁愿意租呢?
施某说,有船还怕没人要啊,我也正想租呢!
于是,在老同事的撮合下,施某顺利从该公司租借了两艘船名为“巴哈里”和“印达”的印度尼西亚籍船舶,又聘请了一批人员,开到北太平洋作业。而施某则在家做起了老板。
渔船“改名”
去年8月底到9月初,赴北太作业的渔船纷纷满载返回,施某的“巴哈里”和“印达”船舱内也塞满了鱿鱼要返回国内。可这两艘船挂的是“方便旗”,入境是要报关纳税的,是否有办法可“免”掉这笔税款呢?施某动起了歪脑筋:以国内自捕渔船的名义与冷冻运输船交货,再以国内船的名义报关,享受免税资格,等货物入境后,施某再冒充国内船船主到码头接货,然后卖给货主。
这个方案听起来匪夷所思,可施某却自信一定能操作成功。首先,他分两次给某冷藏运输船负责人打电话,分别自称是我市两艘国内自捕渔船“××6019”和“××607”的负责人,有一批鱿鱼需要通过他们的运输船入境,并约定了交货时间、地点和接头人。
然后,他又给“巴哈里”和“印达”船上有关人员打电话,要求给船“换装”,一艘船在显眼位置写上“××6019”的船号,另一艘船挂上“××607”的名字,船上所有装鱿鱼的包装袋也都换上印有这两艘船船名的袋子。船员们虽感莫名其妙,但老板有吩咐,也就照做了。于是,被蒙在鼓里的冷冻运输船工作人员,从也是“一头雾水”的“巴哈里”和“印达”船员手中接过了货物。
接着,运输船分别给“××6019”和 “××607”所属的两家公司打电话,称该公司有一批鱿鱼要入关,需要办理报关手续。自然,施某早就打听好了,这两家公司是有这两艘船,也都在北太平洋从事鱿钓作业,所以两家公司的报关员都不疑有它,直接按照运输船提供的信息去海关办理手续了。读者也许要问,如果这时候报关员给自己公司的船只打一个电话,施某的计划不就“露馅”了吗?事实上,连办案的检察官都十分好奇。但施某说,他们肯定不会打这个电话的,因为这刚好是鱿钓船回来的旺季,一个报关员一天内往往要给十几条船办理报关手续,他不会一艘艘船电话打过去问,又怎么可能知道哪一条船已被冒用?
而冒充“××6019”和“××607”货主接货,那就更方便了。这一批鱿鱼在接货单上留的联系人和电话号码都是施某的,运输船到港后马上通知施某到码头领货了。而施某也以其出人意料的“大胆”,在一次次“公开”场合完成了他的计划。
“妙计”落空
去年10月21日上午,一艘大型冷冻运输船停靠在定海长峙码头,装卸工们正有条不紊地将船上的冰冻鱿鱼卸到码头上,兴冲冲的施某也在一旁指挥卸货。而此时缉私警们已迅速控制了码头的几个重点位置,准备“收网行动”了。
原来,舟山海关缉私分局的缉私警在对水产品行业的排查中发现了一条线索:舟山的北太鱿钓船在将捕捞的水产品集中装运进境时,一些不法分子企图冒用国内鱿钓船获批的自捕鱼免税指标蒙混过关,近期就有一艘装载了3200吨鱿鱼的大型冷冻运输船通过报关入境,而其中两个船舱的鱿鱼就有走私嫌疑。缉私警在这次“收网行动”中控制了问题船舱,并当场抓住了施某。
施某落网后,很快承认了自己的走私行为。经核定,施某共偷逃应缴税款共计人民币151392.01元,日前已移送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施某违反海关法,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装运鱿鱼进境意欲销售,偷逃应缴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将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施某还面临着应逃税款1~5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