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8日上午9时许,屠甸镇车站小区某幢住宅楼四周拉起了警界线,警界线外围满了群众,警界线内几名警察押着一名戴着手铐的犯罪嫌疑人正在指认现场。至此,这起被市公安局列为一级督办的案件终于告破。
23岁的犯罪嫌疑人李自红,曾在屠甸某企业打工,因企业效益不佳失业,妻子又怀孕8个多月在家待产,房东催着交房租,将为人父的李自红为钱而发愁。一日,在屠甸街上闲逛时,李自红看到有人叫一名穿着时髦的中年妇女为“老板娘”,便心中一亮,既然是“老板娘”肯定会有钱。此后,他便连续10多天,跟踪这名“老板娘”,掌握她的作息规律,伺机下手。
5月21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午睡后的“老板娘”正准备到自己经营的酒店上班,从家里5楼下至3楼拐角处时,被守候多时的李自红拉住胳膊,欲抢她的包。“老板娘”出于本能地抵抗并大声呼救,李自红怕引来旁人,便用事先准备好的榔头敲打其头部,抢走“老板娘”随身携带的包,包内有现金7000余元及手机、小灵通各一部。
接到报警后,屠甸派出所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在嘉兴市公安局技侦支队的支持下,专案组民警先后在振东新区、江苏无锡经过大量走访,终于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了23岁的贵州籍人员李自红身上,6月4日晚在振东新区某出租房内将其抓获。经审讯,李自红交代了用榔头敲打受害人头部抢劫财物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