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0日讯
6月5日,普陀区朱家尖工商分局在日常巡查中,查获一起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属国家家电下乡产品目录的产品案件。
当天上午11点,朱家尖中心卫生院附近的小广场上,一家公司拉开了大幅横幅,上书“热烈祝贺×××中标”“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补贴13%等字样”,吸引了不少群众选购。
据执法人员初步查证,该家位于普陀勾山的公司所销售的某太阳能热水器品牌,其中有部分型号确系中标国家家电下乡产品,但该公司现场所销售的太阳能热水器型号并不属于国家家电下乡的产品目录。朱家尖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不是国家家电下乡的定点销售网点;此次销售行为不过是该公司趁政府开展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惠农政策之机,借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的名义,擅自在朱家尖设摊销售自己的太阳能热水器,且利用“比原价优惠”等促销手段销售产品。
工商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误导渔农民消费者的不当行为。同时,对已购买了该公司太阳能热水器的一名农村消费者,执法人员将积极查找,如果是因为被误导购买造成损失的,执法人员将帮助其追偿。
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渔农民朋友,买家电下乡产品到政府指定的商场、超市购买,认准家电下乡产品的专用标识,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