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6月10日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法院
公诉对象:李某
公诉事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李某,1962年生,宁波籍香港居民,体形矮胖,戴副黑框眼镜。昨天上午9点多,他被法警带上了法庭,旁听席上坐满了债权人。
此前,他是宁波金诚担保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的实际经营者(法庭上,李只承认10家)。
检方指控,2006年底至2008年10月间,李以个人或单位名义,用自己的公司作担保,以1.5%至3%的月息,吸收社会存款1.8亿元。
起诉书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债权人,有100多位,其中有个体老板、普通职工、医生、律师等,许多人拿出了毕生的积蓄。此外,还包括18家单位债权人,借款的金额从几万元到1400多万元不等。
李某当庭认罪。
他说,走上这条路,缘于当初开了担保公司,许多人找上门来要借钱给他,他开始不停地对外借钱,再以更高的利息把钱转借给企业或个人,一般是月息5分,“我想赚取更多的利息差价。”
许多人借钱给他
看中他实业办得好
除了高额利息的诱惑,许多受害者愿意借钱给李,是看中他实业办得好。
“2006年,我的担保公司是宁波最大的。”李在法庭上说,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他的企业经营状况一直良好。
一位曾借给李某1500万的某车辆部件公司吴总说,他与李并不熟,但两人的妻子常在一块搓麻将、旅游。一次,李带了他老婆、财务、出纳到他那儿借钱,并出示了企业资产报表、个人和企业的各种荣誉、公司的盈利额,还谈了自己的为人。李承诺“什么时候要钱,什么时候还”。
办理借款手续当天,李拿出了一叠空白借款合同,“正常的借款,怎么会事先准备这么多空白借条?”吴先生觉得有些蹊跷,“但来不及了,我的钱已经打进他的账户。”
借款到期后,李只还了500万元,其余欠款一直拖到现在。
几个债务人接连出事
导致资金链断裂
李某对外出借的最大一笔款项高达5600万元,一时无法收回,加上几个债务人接连出事,迅速导致他的资金链断裂。去年10月,他向警方投案自首。
债务人之一王伟,去年7月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警方刑拘,此前,关于他和中国粮油第一案的报道见诸各大媒体头条。报道中,王被描述成“盗卖10亿元粮油”的关键性人物。
王和李是通过王的同学相识,此后,王向李借款两千万元,至今未还。
另一个债务人姓丰。去年,宁波鄞州区一女老板洪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八千万元,无力偿还投案自首。洪某曾向丰借了1000多万元,其中的700万元是李某的钱。
“为了把钱追回来,我什么方法都用了,曾在人家公司坐了3天3夜,还上法院打官司讨钱。”说到这里,李某禁不住潸然泪下。
昨天庭审持续了一天,法官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