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6日讯
为“帮助”服刑的儿子“立功”减刑,苍南县舥艚镇一个糊涂的父亲不择手段,与人结伙诬告陷害他人,结果不但没有帮儿子“立功”,自己和弟弟反而也进了班房。昨天,由苍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这起诬告陷害案在苍南法院开庭审理。
儿子想“立功”减刑
包小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关押在金华某监狱。去年7月份,包父前往探监。包小星对其父说,他曾向监狱部门提供“阿飞”、“阿强”、“阿勇”等人抢劫在逃的线索,但这些人没被抓到,要是抓到的话自己就能立功了,有减刑的可能。
读过初中的包父开始苦苦寻思,怎么才能帮助儿子“立功”呢?如果能让“阿飞”、“阿强”、“阿勇”被抓住,干脆炮制一个案件,让涉案人的绰号分别为“阿飞”、“阿强”、“阿勇”,不就行了吗?
去年10月的一天,包父找刚刑满出狱的阿春帮忙,阿春曾是包小星被关押在苍南看守所时的“同窗狱友”,他答应“帮忙”。
“要不搞个盗窃?”阿春出主意。愚昧天真的包父认为“要搞就搞个大的”,并与阿春商量炮制了一起“抢劫三轮车夫案”,先由阿春找人去抢劫三轮车夫,再编造情节进行“举报”。
虽然是个漏洞百出的计划,但是挡不住包父“救子心切”,他们说干就干了。
包父答应每抓进去一个人给阿春1000元“奖励”。
炮制“抢劫车夫案”
阿春开始张罗,他先找到四川籍绰号也为“阿飞”的男子(在逃),讲明了计划,许以好处,“阿飞”答应帮忙。
“阿飞”介绍陈某(已另案处理)给阿春认识,阿春告诉陈某自己叫“阿勇”,打算抢点钱花花,问陈某敢不敢一起干,陈某说敢。
去年10月26日,阿春再一次找到陈某,“兄弟,晚上我们有行动,先抢个手机给你,你只要跟跟班就行了”。陈某觉得跟跟班没啥问题,就同意一起去了,他不知道自己已经落入一个策划已久的“立功”阴谋。
当日下午,包父找到骑三轮车的弟弟商量,由包弟假扮受害人,配合阿春实施“抢劫”,一听能为侄子“立功”出力,包弟也满口答应。这样为包小星减刑“立功”的团队又壮大了。
与弟弟商量好后,包父将弟弟骑的三轮车号码告诉阿春。当晚7时许,阿春带领陈某、“阿飞”佯装乘客坐上了包弟的三轮车,当三轮车骑至舥艚镇北岭村一造船厂旁的公路上时,阿春与陈某、“阿飞”对包弟实施“抢劫”,劫取了一只手机和现金164元。
包氏兄弟双双落网
次日晚上9时许,阿春又将陈某带到舥艚镇金辉宾馆某房间住宿,然后由包弟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将陈某抓获。包弟向苍南警方指证陈某抢劫,致使绰号为“阿强”的陈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刑拘。
这个“阿强”立即交代,案件是由“阿勇”等人策划的,后警方抓获了阿春。阿春本是策划者之一,他的目的是把别人弄进牢房,但这回自己落网了,他可不愿承担这个抢劫的罪责,就和盘托出了整个“立功”计划,把幕后主使者包父也供了出来。
眼看事情败露,包父、包弟于今年2月24日向苍南警方投案自首。
苍南县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阿春、包父、包弟无视国法,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办案检察官说,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使得其他案件被侦破的行为。此案中包父等人法律意识淡薄,所谓“立功计划”十分荒唐,因为即使本案的诬告陷害行为没有被司法机关发觉,目前抓获的“阿强”就是包小星所举报的“阿强”,这也不是包小星立功,因为包小星所举报的是“阿强”以前发生的行为,根本不是这次的“抢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