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4日讯
窝在酒店房间里,给电脑装上盗号软件后,梁某开始守株待兔。
没想到第一次盗号成功,梁某就遇上了一条“大鱼”,对方的游戏账户中,竟存着价值100多万元的“网银”。
通过“银子商”章某转手后,梁某一下子获利44万元。这也是迄今为止温州涉案金额最大的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
昨天,温州鹿城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梁某;另外,“银子商”章某和介绍人刘某,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起被批捕。
梁某今年29岁,温州平阳县人。
今年1月,他在网上看到一种能够实现远程控制的盗号软件。爱玩网络游戏的他,动起了歪点子。
梁某盘算着,如果在别人电脑上安装了这款软件,他就能在自己的电脑上,盗取游戏账户。他把目光瞄向了高档酒店房间里的电脑。
梁某先从网上购买了这款软件,然后找到精通电脑的郑某(已刑拘),帮忙安装。
接下来几天,梁某在温州市区一家高档酒店,连续开了好几个房间,让郑某安装了盗号软件。
接下来,梁某天天守在自家电脑前,等着盗号软件发挥威力。
今年2月16日上午,客人王某入住酒店,在梁某动过手脚的电脑上,登录了自己在“通吃网络游戏”里的账户。
王某的账号和密码,很快被梁某获取。
梁某进入王某的游戏账户后,欣喜若狂,里面竟有199亿的“扎啤”(一种网络银子),按市场价估算价值人民币100多万元。
梁某马上联系了在网吧工作的朋友刘某,想找个买家“套现”,承诺给刘某好处。
刘某很快介绍了“银子商”章某。章某明知梁某的“网银”是盗窃所得,仍答应进行交易。双方一番讨价还价,最终梁某以58万元的价格,将199亿的“扎啤”卖给了章某,其中另外14万元分给刘某当“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