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报复老板,结果盗取客户价值9万元的钻石项链,但因受不了良心的谴责最后又返回店里归还了项链(晚报3月19日已报道)。记者昨天从嘉善县法院获悉,法院判处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今年3月,黎某因嫌原单位工资待遇不是很好,就换了一家美容院。但上班3天后才知道试用期为一个星期,且试用期间为零工资,黎某心里很不服气。有一天,在护理过程中,黎某趁机拿走了客户放在窗台上的项链,并乘车前往上海枫泾。后来,因受不住内心的煎熬,黎某返回嘉善归还项链。但此时,客户已报警,结果,黎某一到嘉善就被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