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6日讯
一人酒后驾驶并发生交通事故,找来朋友顶替,又叫乘客朋友帮忙隐瞒事实。6月5日,普陀警方查处这起虚假证言案,3人最后同时进了拘留所。
5月23日凌晨4时07分许,安徽阜阳籍驾驶员李某某酒后驾驶牌照为浙L370××的轿车,载着同样喝过酒的朋友李某,行驶到普陀勾山街道里山村路段时,李某某因酒劲发作,致使轿车驶出路面,与路边的民房发生碰撞,轿车和民房均有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李某某为了逃避责任,和乘客朋友李某商量后,马上叫了另外一位没有喝过酒的李姓老乡,向普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提供虚假证言,谎称当时车子是由没有喝过酒的李姓老乡驾驶的。
然而,办案民警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结合三人的询问笔录,发现三人对当晚的情况和事故描述存在诸多疑点。经过多次交锋,李某某等三人最终因为不能自圆其说而败下阵来,交代了他们向警方做伪证的违法经过。
6月5日,普陀警方依法对李某某等三人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而始作俑者驾驶员李某某还因酒后驾驶并造成交通事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警方另处罚款500元,扣驾驶证三个月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