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6日讯
“我对不起你,蔡警官!”昨天下午,在绍兴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41岁的林某向绍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蔡岳川表示了深深的歉意。今年2月23日,女司机林某开车将绍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蔡岳川撞倒,并“带”着蔡岳川夺路狂奔2000多米。案发后,绍兴县人民检察院以林某涉嫌“妨碍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昨天下午,绍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今年2月23日傍晚5点左右,正在绍兴县柯桥街道轻纺城东市场附近104国道路口执勤的民警蔡岳川,看到一辆没有挂车牌的别克君威轿车,便示意对方停下。但女司机停车后又突然发动车子,将蔡岳川当场撞上了车子的发动机盖上。“有人被撞了,停车!”不少目击者惊叫声连连,但女司机不管不顾,继续加大油门,车子沿104国道向绍兴市区方向急驶而去。蔡岳川一只手死死抓住挡风玻璃上的雨刮器,另一只手紧紧拽住后视镜,这才没掉下去。
这时,开出租车的周师傅赶紧开车紧紧跟在女司机的车后,出租车上的一名女乘客立即报警。同时,两辆小货车也加入到了追赶行列。经过一番周旋,周师傅和两名小货车司机终于将女司机的车逼停在104国道柯桥弥陀道口。此时,蔡岳川腿部受伤,脸部等部位有多处挫伤。
据了解,蔡岳川系绍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名普通民警,今年28岁,从警8年,湖北人。女司机姓林,41岁,家住镜湖新区东浦镇,目前系绍兴市一家纺织品公司的职员。2月24日,林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绍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4日,绍兴县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绍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昨天的庭审中,记者看到穿着囚服的林某明显消瘦了许多,林某的家人悄悄地对记者说:“事情发生后,她很不好受,瘦了10多公斤呢!”
在律师辩护之后,林某拿出了一份致歉书开始读,声泪俱下地向坐在旁听席上的民警蔡岳川表示了深深的歉意。
昨天下午2点50分,绍兴县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277条,对此案作出判决,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