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8日讯
“市抗癌健康基金会打着我女儿的名义去募捐,可是募捐来的爱心款,我们只拿到很少一部分。”“该基金会与策划公司合作,募捐来的钱竟分了一半给策划公司,而真正给癌症患者的救助却十分有限……”最近一段时间,晚报多次接到有关宁波市抗癌健康基金会的投诉。事实是否真的如此?记者连日来就此作了深入调查。
投诉
募捐到10万元只给了1.2万元
上周五,在鄞州人民医院血液科病房里,23岁的徐君病恹恹地躺在床上。因为被查出得了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也就是白血病的前期,2006年3月份,她就开始住院治疗了。“为给女儿治病,家里的积蓄早已花光,还欠了一屁股债。实在走投无路,经人介绍,去年下半年我找到了宁波市抗癌健康基金会,希望他们能帮我们筹集救命钱。”徐君妈妈蔡女士说,“基金会答应帮忙,后来还送来了2000元,叫我们等消息。”
今年三四月份,姜山镇政府一工作人员告诉蔡女士,说抗癌健康基金会以她女儿名义来镇里募捐了,大约募去10万元,问她拿到了没有。“我当时一头雾水,什么钱?我们连一分钱也没拿到。”蔡女士说。随后她找到基金会,工作人员告诉她,这笔钱只是以她女儿为名义募集来的,宁波有10万名癌症患者,按比例分配,她女儿只有10元。“我问过几位捐过款的企业主,他们都表示基金会在募捐时,口口声声说是姜山有个女孩生病没钱医治,希望他们能献点爱心。”蔡女士说。
后来,经蔡女士恳求,抗癌健康基金会上月送去了1万元钱,那是早几个月前该基金会承诺用于徐君造血干细胞配型的。
在蔡女士投诉的同时,记者还接到了不少市民的反映,称该基金会与海曙区一家策划公司合作,募捐的一半都分给了这家策划公司。而且,真正给癌症患者的救助十分有限。
调查
资助癌症患者治疗费比例很少
6月12日,在江东华泰银座,经门卫师傅指点,穿过一个车库,记者找到了基金会的办公地点——在一栋居民楼的201室,门口并没有挂基金会的单位牌子。
负责日常事务的理事杜学初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记者曾联系该基金会的理事长郑淦芳,但他获悉记者身份后,称正在看病并随即挂断了电话,此后记者多次拨打一直转入秘书台。据基金会其他工作人员介绍,杜学初已被口头任命为代理秘书长,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杜学初介绍说,市抗癌健康基金会是公募性的民间慈善组织。由于基金会没有行政募捐资源,为救助更多的癌症患者,他们经常向企业募捐。姜山那次捐款时,工作人员只是拿徐君举了个例子,并没说明这钱就是捐给徐君的。徐君妈妈和一些捐过款的企业主之所以有这种想法,可能是工作人员在募捐中没有讲清楚。
对于与策划公司合作募捐,杜学初并不否认。他说,基金会募集资金很困难,有时为了募集两三百元,说不定要跑上好几趟。策划公司有其优势,于是就与公司合作。再说市场化操作并不违反相关规定。他承认给策划公司一定的费用,但那是募集费用,而不是回扣。募集费用是高了些,但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此有明确规定。
那么,这笔募集费用是多少?他说,不超过募捐收入的45%。
对于给癌症患者的救助情况,杜学初向记者提供了一些数据:基金会成立2年多来,已捐出了323万多元,惠及人数达2462人。譬如,今年就为白血病患者周建明捐助了19万多元。
他说,公益性支出原本可以更高一点,但这两年为补充原始基金,基金会投入了不少。而原始基金之所以亏空,是因为基金会刚成立时,为扩大影响,向部分癌症患者赠送了价值100多万元的“广药牌”灵芝孢子油。
但是,从他提供的资助资料里,记者发现这323万多元的救助,真正用于治疗费资助的并不多。譬如,2007年,16笔资助活动中仅有6笔资助是用于治疗费,金额约30万元;2008年中,22笔资助活动中仅有4笔为治疗费救助,金额近8万元;2009年1月至5月20日,共有11项资助活动,其中只有4笔为捐助治疗费,金额约22.4万元。也就是说,直接用于资助癌症治疗的支出不到20%,而其他的资助活动多为旅游、参观、讲座、剪纸等。
“对于癌症患者来说,最重要的救助是治疗,而不是吃保健品、听讲座,甚至去旅游。搞一些免费的游山玩水,这根本不是基金会应该做的事。”市癌症康复协会会长庄松良说,该基金会对外宣称救助多少多少人,实际上是把康复旅游等活动的人数都算成了资助。
庄松良还告诉记者,考虑到癌症患者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急需社会的关爱和救助,为此,2006年8月,市癌症康复协会作为唯一发起单位,向省民政厅请示建立了宁波市抗癌健康基金会。“这本来是一件全市广大癌症患者梦寐以求的大好事。不想,成立伊始就发现严重偏离方向。”庄松良说,市抗癌健康基金会成立不久,该基金会其中一名发起人个人开办的公司就成了“广药牌”灵芝孢子油的浙江地区总代理。给癌症患者提供的灵芝孢子油,都是基金会出钱向该公司购买的。
核实
2008年度募捐成本高达六成
那么,市抗癌健康基金会这些年来募捐、救助的情况究竟如何呢?该基金会是经省民政厅批复同意设立的,省卫生厅为业务主管单位,市卫生局受委托负责指导、监督基金会依据法律和章程开展公益活动。
市卫生局对该基金会的2007年度的审核报告显示:该基金会2007年的募捐收入约为233万元,而活动成本近180万元,占76.75%,其中广告宣传费高达66.52%。在高额的广告宣传费中,付给参与募捐活动的公司的费用所占比例不小。
据市卫生局相关人士介绍,抗癌健康基金会曾在2007年与海曙一家策划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该协议中写有:委托对方“在宁波市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募捐活动”,募捐所得必须全额打入基金会的银行账户内,基金会将对方募捐善款扣除必要的成本支出,“成本应控制在45%以内”。2007年9月至10月,该基金会就通过这家策划公司在鄞州区、北仑区和象山县等地开展募捐活动,共筹集善款近150万元,返给该公司69万多元,抗癌基金会筹得资金70多万元。
2008年度的年度初审报告依旧显示,基金会仍通过这家策划公司进行募捐活动,募捐所得的45%返还给该公司。
另外,市抗癌健康基金会成立半个月后召开的一次理事长碰头会议记录表明,当时参加会议的仅4人,会上决定实行奖励制度,对基金会募捐有贡献的人按募捐额度的2%-3%进行提成。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所有收入均应用于公益性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和基金会工作人员中分配盈利。最近,民政部也发出通知,要求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不得提供公益捐赠回扣,返还捐赠人或帮助筹集捐赠的个人或组织。
市卫生局的年审报告认为,委托策划公司募捐成本高,并与基金会宗旨不符。策划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借着基金会的名义到各地和企业募捐,用善款支出,并要返利,改变了募捐善款的用途,会严重影响基金会的声誉,同时又将失去基金会公信力。同时,年审报告还显示,2008年度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等管理成本都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广告公司返去45%,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14.21%,也就是说,好心人的捐款有近六成作了募捐成本。
公益性支出仅占年总收入的13.1%
市卫生局对市抗癌健康基金会的年审报告表明,该基金会2008年度公益事业支出约为30.6万元,而上年总收入为233万多元,仅占上年总收入的13.1%。而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性基金会公益事业支出应占上年度总收入的70%以上。两者相比,基金会公益性支出竟然少了57%。
而2007年度的年审报告则显示:2006年成立至2007年底,抗癌健康基金会真正用于癌症患者治疗费用的资金为46万多元,病人9人,其中2007年为30多万元,病人6人。而且,实物捐赠是主要的救助方式。2006年和2007年,该基金会的捐赠支出中,实物捐赠占了七八成。年审报告认为,捐赠救助方式以实物为主,与基金会的目标和宗旨也不符合。
建议
代管和发起单位建议注销该基金会
市卫生局的2008年度年审报告认为,抗癌健康基金会还存在以下问题,募集资金比上年减少,基金会净资产已经连续两年低于原始基金,而且低于规定的原始基金400万元的限额。
另外,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而实际上2007年1月份以后,没有召开过一次超过半数理事的理事会。
2007年度的年审报告认为该基金会已没有继续存在的意义,建议终止其活动。“与省卫生厅协商后,省民政厅于去年5月答复,年检基本合格,要求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今年在年审中发现这些问题依然存在,于是,市卫生局再次在年审报告中建议,终止基金会的活动。“我们认为该基金会很难继续履行基金会成立的初衷和宗旨,也难以继续为癌症患者从事公益活动。”
前几天,省民政厅电话通知基金会,要求该基金会暂停公募活动。另外,对于2008年度的年审结果,目前省卫生厅还在审核中。
作为基金会的唯一发起单位,市癌症康复协会近日也向省民政厅递交报告,申请注销该基金会。
对此,杜学初跟记者说,按照规定,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才能注销。市抗癌健康基金会去年年审合格,即便今年不合格,也不应该注销。再说,基金会花了很大努力好不容易才设立,操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应给予机会整改。